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24 20:28:24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公布一則對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翼支付”)的處罰公告稱,因其違反《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罰款1萬元。
每經記者 宋戈 每經實習記者 潘婷 每經編輯 陳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公布一則對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翼支付”)的處罰公告稱,因其違反《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罰款1萬元。
翼支付是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據啟信寶顯示,翼支付經營范圍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于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等。
中國電信2018年中期業績報告顯示,互聯網金融( 翼支付 )平均月度活躍用戶超過3770萬戶,同比增長34%,個人賬戶交易額同比增長90%。
然而每經記者發現,2018年1月31日,翼支付于官網發布客戶投訴及處理情況的信息披露公告顯示,2017年翼支付交易類客戶投訴事件3044起,服務類客戶投訴事件377起。 其中,交易類客戶投訴事件包括支付掉單類、重復支付類、盜刷等涉及資金變動的相關投訴。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傳統金融機構遇到投訴會安撫客戶情緒,請求撤銷投訴,服務類解決辦法比較簡單,遇到盜刷等交易類投訴確實不好辦,警方介入也算解決辦法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除電信以外,移動和聯通旗下支付公司此前也曾違規行為被央行處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2017年12月25日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中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多項違規行為被罰款5萬元。
違法行為類型包括,開立個人支付賬戶未按要求留存客戶身份證影印件;存在為金融機構,或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信托、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的情況;存在客戶參與和包券領取活動時,未經客戶同意開立支付賬戶的情況。
此外,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2018年6月13日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聯通支付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因支付結算類違法,被處以罰款5萬元。
罰單信息顯示,聯通支付違反了四項規定:未按規定建立并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資質審核、風險評級、收單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檔案管理、外包業務管理、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未按規定建立特約商戶培訓、檢查制度和交易風險監測系統,發現特約商戶疑似或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未按規定建立受理終端管理制度,或未能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造成特約商戶違規使用受理終端;未按規定落實收單業務本地化經營和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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