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0-16 20:47:12
廈門金融辦官網發布通知稱,對列入名單的網貸機構開展檢查,并列出了16條重點檢查內容,包括“是否對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是否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等。
每經記者 肖樂 每經編輯 姚祥云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繼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山東、貴州、四川等地開展網貸平臺合規檢查工作后,廈門也于10月16日開啟了相關合規檢查工作。
按照廈門金融辦官網發布的《廈門市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P2P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列入名單的網貸機構開展檢查,做到機構與業務檢查全覆蓋,包括2018年4月1日~10月15日新增業務及存量業務整改情況。同時,《通知》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風險點堅持邊查邊整,即查即改。
《通知》列出了16條重點檢查內容,具體包括是否嚴格定位為信息中介,有沒有從事信用中介業務;是否有資金池,有沒有為客戶墊付資金;是否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是否直接或變相為出借人提供擔?;虺兄Z保本付息;是否對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是否對出借人進行風險評估并進行分級管理;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風險信息;是否堅持了小額分散的網絡借貸原則;是否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或剝離到關聯機構發售理財產品);是否以高額利誘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資者加入;是否按規定開展客戶資金存管; 是否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對本機構進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或是否申請并通過公安機關網絡安全部門的信息系統安全審核;是否建立或使用與自身業務規模相匹配的應用級災備系統設施;是否自行或委托、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是否在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如線下門店、樓宇、地鐵)開展資金端、資產端產品宣傳等所有宣傳行為,依托線下門店開展信息采集、核實、貸后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以外的經營行為;前期檢查中存在的問題是否整改到位等。
檢查方式包括機構自查、自律核查、行政核查。各網貸機構要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自查小組,自查小組由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董事長、CEO、合規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人應對自查結果真實性負全責和最后責任,合規負責人負責具體自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提交自查報告的同時,機構需提交良性退出方案,承諾若無法通過合規性檢查,啟動良性退出工作,并由股東、法人和高管承擔連帶責任。自查報告等要于2018年11月2日前報送廈門市金融辦。
機構提交自查報告之后,廈門市金融辦、廈門銀監局將委托廈門市地方金融協會于2018年11月上旬對轄區內的網貸機構開展自律檢查。
最后,廈門市金融辦、廈門銀監局將在機構自查及自律檢查的基礎上,于2018年11月中旬左右就報告內容及數據的真實性等進行行政核查。如發現存在內容不真實、故意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等情況,將在官網等相關渠道上對其進行通報,并對網貸機構實行“一票否決制”。
今年5月9日,廈門金融辦曾發布《廈門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清理的通告》,公布了不予驗收備案的第一批網貸機構名單,共有4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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