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21 22:50:19
對于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未中選的最高價藥品,必須在上海市2017年中標價(或掛網價)基礎上,根據價差實現梯度降價后(以中選價托底)方可繼續采購使用。
每經記者 周程程 每經編輯 陳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1月21日,根據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信息顯示,《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上海地區補充文件》已經公布。
從補充文件內容來看,同品種未中選的最高價藥品,也將迎來降價。
補充文件顯示,對于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未中選的最高價藥品,必須在上海市2017年中標價(或掛網價)基礎上,根據價差實現梯度降價后(以中選價托底)方可繼續采購使用,價差較大的須進一步加大降價幅度,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未中選的非最高價藥品,其掛網價應不高于按上述要求調整后的最高價藥品掛網價,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此外,補充文件指出,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仿制藥品生產企業超過(含)3家的,不再采購不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其他生產企業藥品。
而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的同品種仿制藥品生產企業未超過(不含)3家的,則其他不符合本次集中采購申報要求,但已在該市中標(或掛網)的未中選品種可繼續采購使用,其掛網價應低于中選價,實際采購價由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掛網公開議價采購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補充文件指出,上海市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和使用4+7城市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使用量原則上應與上一年度水平相當。并且,醫療機構使用中選藥品,按上海市有關部門規定均視作符合“一品兩規”要求。
此外,醫療機構可以在保證中選品種用量的前提下繼續采購并使用未中選藥品,但數量按比例關系折算后不得超過中選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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