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0 14:53:36
每經編輯 胡玲
深交所20日向新元科技發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2017年12月,公司完成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事項,實際控制人朱業勝、曾維斌、姜承法承諾在完成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交易60個月內維持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結合本次股權轉讓的背景、實際控制人承諾的內容及其是否采取維持控制權的措施等說明實際控制人是否違反相關承諾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