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19 19:28:29
每經實習編輯 張北
圖片來源:攝圖網
3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等八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甲醇汽車應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快甲醇汽車制造體系建設、推進甲醇燃料生產及加注體系建設、加快標準體系建設、鼓勵甲醇汽車應用、加強甲醇汽車監管等七個方面提出建議。
《意見》提出,鼓勵汽車及相關零部件生產企業在現有制造體系基礎上,針對甲醇汽車特性,通過技術改造完善甲醇汽車制造體系,提升甲醇汽車制造技術水平,開發甲醇乘用車、商用車、非道路工程車等車輛及動力機械,滿足市場需求。同時,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生產甲醇,充分利用低質煤、煤層氣、焦爐煤氣等制備甲醇,探索捕獲二氧化碳制備甲醇工藝技術及工程化應用。此外有關地區應因地制宜、統籌布局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設。
《意見》還鼓勵甲醇汽車的應用,按照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安全可控的原則,重點在山西、陜西、貴州、甘肅等資源稟賦條件較好且具有甲醇汽車運行經驗的地區,加快M100甲醇汽車的應用,鼓勵在有條件地區的公務、出租、短途客運等領域使用甲醇汽車。同時,鼓勵在有條件地區的市政車輛、專線物流運輸等領域使用甲醇商用車。
此外,《意見》還要求對新生產輕型甲醇汽車按《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中規定的方法和限值進行型式檢驗,新生產重型甲醇汽車按《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規定的方法和限值進行型式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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