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2:00:50
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監察一部副總經理張虹表示,《科創板監控細則》對異常交易行為做了詳細的規定,主要包括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互為對手方交易)和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等5大類共11種典型的異常交易行為,并明確了這些異常交易行為的交易模式和量化標準。從交易模式看,這5類交易行為特征明顯,異常模式完整,都有可能對市場價格調節機制的正常運行造成負面影響,甚至誤導其他投資者的交易決策。從量化標準看,這5類異常交易行為均需具備一定的資金或持股優勢。例如,盤中拉抬打壓股價行為,要在3分鐘內成交達到30萬股或300萬元,而且成交數量占同期市場成交總量的比例要達到30%。(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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