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中國 2019-08-24 09:13:21
據微信號“網信中國”23日消息,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發布《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指出,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并應當征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在提供同意選項時應同時提供拒絕選項,并應在委托關系解除時及時刪除兒童個人信息。據悉,該規定將從10月1日起實施。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