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29 15:05:58
近兩日,廣東證監局密集發布了十一條監管措施。其中,有兩份監管措施決定書涉及廣發銀行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被責令改正的原因是違規銷售基金產品。
每經記者 聶虹 每經編輯 葉峰
最近,銀行的基金銷售業務問題頻發,"投資者買基金巨虧,法院判代銷銀行全賠"的事件剛過去不久,近日又有銀行的基金銷售業務部負責人、部分基金銷售及核算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事件爆出,涉及的兩家銀行已被廣東證監局責令改正。
基金銷售業務不規范
近兩日,廣東證監局密集發布了十一條監管措施。其中,有兩份監管措施決定書涉及廣發銀行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被責令改正的原因是違規銷售基金產品。
廣州證監局發布的《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顯示,廣發銀行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在開展基金銷售和托管業務中,均存在基金銷售業務部門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和部分從事基金核算業務的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問題。除此之外,廣發銀行和廣州農村商業銀行還分別存在"部分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和"基金銷售系統不合規,未有效執行公司基金銷售業務制度"的問題。
由于存在以上問題,證監局表示對兩家銀行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要求兩家銀行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整改并向廣東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廣東證監局將視情況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據悉,兩家銀行,特別是廣發銀行,銷售了不少基金公司的公募產品。有基金業內人士表示,僅是局部人員不具備從業資格的情況下,只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措施,這并不會影響到雙方的合作。但也有人士表示,對象是比較小的三方的話,如果又沒銷量還有合規風險,很多可能也就不合作了,符合規范還是非常重要的。
優選基金銷售平臺避免吃虧
實際上,不具備相關資質只是基金銷售諸多問題中的一個,從過往第三方遭罰得情況來看,還有夸大宣傳、業務混同、風險不隔離、未告知客戶風險不匹配并進行風險警示等違規問題,而被處罰的不僅有銀行,還有很多其他類型的第三方基金銷售公司。比如,此前四度被監管點名的浙江金觀誠基金銷售公司。
因為監管決定往往只是點明機構存在的問題,看上去僅是未取得從業資格似乎并未對投資者造成實質性損失合影響,但背后潛在的風險卻不得不防。
此前,一位金融審判人員上訴建行北京恩濟支行的判決引起公眾注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報道探尋該判例究竟是個案還是可以效仿(詳見《買基金虧了57萬法院判銀行全賠:究竟是個案還是可以效仿?》)。實際上,想要復制該案例獲得全賠很難。如果銷售機構存在銷售不適當的行為,客戶當然有權利主張申請賠償。但難點在于,面對投資虧損,是代銷機構銷售不適當甚至故意誤導造成的,還是投資者故意耍賴佯裝無辜尋求"保本",事件真相往往難以說清。
有理財投資人士表示,銷售始終是有任務指標的,過程中可能會有影響客戶利益的地方,但前提應當是合規合法。首先,應該持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或銷售許可資格,然后在客戶購買前應該闡明基金的風險特性,不以銷售為目的去進行誘導或欺騙性購買。實際上,如果銷售人員按照章程辦事,合規合法做事留痕,那么一旦風險事件發生很難波及到從業者及其機構。
而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優選正規銷售平臺是關鍵。此外,有投資人士還給到以下幾點建議:
1.堅決不投不知道的產品
投資者在參與市場的時候應該要明確是否知道這個產品,產品有怎樣的風險收益特征,如果不知道的話,就不應該買。對于任何陌生東西都不應該過早去介入。
2.投資組合要匹配自身風險偏好
投資者應當將大部分資產投資于符合自身風險偏好的產品中,即便偏離自身風險偏好的部分也應當少量配置,不能偏聽偏信,讓組合脫離自身風險承受能力范疇。
3.賬戶和錢是你自己的
永遠記住賬戶和錢是你自己的!理財經理只是你的助手,幫你縮小投資范圍,永遠不能取代你去做投資決策。因此選擇什么產品,在什么時點進場和贖回都應由你自己決定,畢竟如果虧錢了,他大概率也不會給你兜底。
4.加強自身理財知識的補充
如果理財經理只是助手,那么你自己必須學會如何去進行決策。"你不理財,財不理你"這話雖然老套但并不是沒有道理的,利用零碎和閑暇時間閱讀書籍或公眾號(比如理財不二牛,ID:buerniu5188)多補充理財知識,被"忽悠"和錯判的概率將大大降低。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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