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9-07 16:13:47
近日,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深圳市私募基金協會聯合發布《深圳市問題私募投資基金退出操作參考(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針對問題私募的清退如何實施做出規則細化。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辦法中的成立清退組、投資者大會等組織形式屬于首次,也是為強化投資人與基金公司投資決策、風控的制衡做法。據悉,目前問題私募主要集中于涉及非標類投資及承諾保底類私募產品。而清退組成立后,將在60日內組織清產核資,要求基金公司明確給出退出方案和時間表。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