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9-23 00:22:13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 旭
隨著時間表的進一步明確,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保基金即將全面提速。
日前,財政部等五部門出臺《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9月20日,財政部官網正式發布了通知原文,及所附的《關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有關事項的操作辦法》。
通知指出,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開。其中: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劃轉;地方層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到明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劃轉工作,劃轉過程時間緊、任務重。由于國有資本經營、劃轉牽涉多個方面,比較復雜。此次明確2020年底劃轉的意義,說明這是一個硬性任務,該項制度也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關鍵一步。
央地國企劃轉工作全面推開
通知規定,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開。
在談及股權劃出劃入雙方的義務時,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國有股東應做好相關企業股權劃出工作,督促企業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承接主體應扎實做好企業股權接收工作,保證接收股權的集中持有和單獨核算,接受考核監督。
劃轉的地方企業國有股權,統一由各省級人民政府設立的一家國有獨資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或委托一家具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功能的公司專戶管理。
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國發〔2017〕49號,以下稱《實施方案》),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劃轉對象為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2018年,經國務院批準,首先在中國聯通等3家中央企業,中國再保險等2家中央金融機構,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開展試點。在試點基本完成的基礎上,中央層面又陸續對50家中央企業和12家中央金融機構實施了劃轉。
地方層面,除試點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繼開展了前期準備工作,為正式實施劃轉奠定了基礎。
通知明確劃轉范圍對象
哪些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在劃轉范圍內?本次發布的通知明確了劃轉范圍和劃轉對象。
大中型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2017年國家統計局印發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執行。
據記者查閱,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按照不同行業對其營業收入、從業人員、資產總額等進行了規定,如大型工業企業需同時滿足從業人員不低于1000人,營收不低于4億元的要求。
大中型金融機構的劃型標準,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等2015年聯合印發的《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執行。
按此規定,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總額40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5000億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總額1000億元以下的為中小微企業。
“分紅為主,運作為輔”
國資劃轉社保基金后,劃轉國有股權獲取的收益應如何管理和使用?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解釋,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后,承接主體獲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紅為主,運作為輔”。也就是說,國有資本的收益主要來源于股權分紅,今后由各承接主體的同級財政部門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于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不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
何代欣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通知明確了通過股權收益的方式填補各級養老基金缺口,各省份各地區的缺口存在差異,人口流出的地區缺口壓力比較大,未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資金需求上漲的趨勢沒有改變。整體來看,國有資本收益向養老金劃轉規模可能會逐年增大,增速也會變快,這項制度的建立非常必要。
同時,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經批準也可以通過國有資本運作獲取收益。國有資本運作主要是國有資本的結構調整和有序進退,目標是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獲取更多收益,不是簡單的變現國有資本。
在資本運作時,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義務,并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其他限售義務。在禁售期內,如劃轉涉及的相關企業上市,還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禁售期義務。
通知規定,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享有所劃入國有股權的收益權、處置權和知情權。
劃轉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出臺前,劃轉國有資本產生的現金收益可由承接主體進行投資,投資范圍限定為銀行存款、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和對劃轉對象的增資。
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認為,今年以來,國企盈利穩定增長,為股權劃轉奠定了較好基礎,有助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股權向全國社保基金劃轉。除已經完成和正在推進劃轉工作的59家中央企業之外,其他40多家中央企業也將盡快創造條件,逐步啟動劃轉工作。隨著中央企業劃轉加快推進,地方國有企業的股權劃轉無疑也將隨之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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