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0-24 20:09:53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半年報問詢函中,上交所再次提起此前方正科技供應商與客戶共用一個銀行賬號的事件,并要求上市公司進一步說明相關問題。方正科技回復稱,2016年相關業務涉及的收入金額為7086.60萬元,除此之外,未發現其他類似情況。
每經記者 張虹蕾 每經編輯 梁梟
今年8月27日,方正科技(600601,SH)發布2019年半年報。由于部分內容有誤,上市公司于10月23日晚發布了更正后的《2019年半年度報告》。
從業務層面來看,2019年上半年,公司面臨寬帶服務和系統集成兩大板塊的業務虧損。業績不容樂觀的同時,方正科技還收到了上交所的半年報問詢函,公司也于10月23日晚作出回復。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半年報問詢函中,上交所再次提起此前方正科技供應商與客戶共用一個銀行賬號的事件,并要求上市公司進一步說明相關問題。此次,就該銀行賬號的相關問題,方正科技也作出回復予以解釋。
目前,方正科技主營業務共計三方面,分別為寬帶服務(方正寬帶)、系統集成(方正國際)和PC及PCB業務(珠海多層、珠海高密、重慶高密等)。不過,公司業績并不樂觀。2019年上半年,方正科技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62億元,上年同期為-1.45億元。
拖累方正科技業績的主要是寬帶服務業務和系統集成業務。今年上半年,公司旗下PC及PCB業務盈利7129萬元,而寬帶服務業務及系統集成業務分別虧損1.69億元、1.66億元。
方正科技2019年半年報顯示,方正寬帶自營寬帶業務服務在網用戶總數為107.7萬戶,比上年末減少26.3萬戶。受“提速降費”影響以及基礎電信運營商(尤其是中國移動)的降價沖擊,方正寬帶整體業務實現營業收入3.05億元,同比減少50.14%,虧損1.69億元,凈利潤同比減少2984.49%。
虧損的兩大板塊是方正科技此前轉型時收購的資產。2014年,方正科技分別收購方正寬帶和方正國際100%股權,業績承諾期為2014年至2016年,但這兩家公司均未完成業績承諾,且自2017年利潤承諾期后均持續虧損。
事實上,方正寬帶不僅成為方正科技的業績拖累,也引起媒體的質疑和交易所的關注。
自去年年底以來,《證券日報》、新浪財經等多家媒體均報道,其從知情人士方面獲取的材料顯示,方正寬帶與其供應商和客戶2016年部分月份的交易資金流憑證顯示,有“兩家供應商的收款賬號和部分客戶的付款賬號一模一樣”的情況?;谶@一材料,相關媒體質疑方正科技可能存在虛構交易等情況。
去年年底,上交所就要求方正科技核實報道,說明是否存在報道所稱虛構交易、增厚利潤的情況。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后,方正科技聘請了獨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審計核查,并分別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兩次延期回復問詢函內容。直至今年8月,方正科技對于上交所的問詢進行了回復。
就共用銀行賬號問題,方正科技回復稱,方正寬帶的客戶使用了自己收到的銀行轉賬支票背書給方正寬帶的支付方式,轉賬支票的出票人,即實際付款人也是方正寬帶的工程供應商,所以在進賬單上顯示了大帶寬業務客戶的名稱和供應商的賬號形成共用賬號的疑似情況。該種支付方式,并不違反現行票據支付結算規定。
然而,上交所對于方正科技的回復仍有疑問。9月20日,方正科技接到上交所對其下發的2019年半年報事后審核問詢函,而在這份問詢函中,共用銀行賬戶的問題依然受到關注。
上交所要求方正科技全面自查并披露2016年至今,是否存在其他供應商與客戶共用一個銀行賬號的情形、方正寬帶的客戶與其供應商之間發生交易和資金往來的原因、主要涉及的三方交易的具體賬務處理過程及金額、是否涉及真實的資金交易或者僅為票據結算及各種情況對應金額、上述支票開具及背書是否合法合規等問題。
今日(10月24日),方正科技作出回復。對于共用銀行賬號的問題,方正科技回復稱,方正寬帶2016年以來存在“銀行回單顯示供應商和客戶賬號相同”的情形。2016年部分大帶寬業務(收款業務)客戶付款賬號與其支付工程款(付款業務)所涉及的供應商的銀行賬號相同,涉及的收入金額為7086.6萬元。除此之外,未發現其他類似情況。
方正科技再次解釋稱,造成該情形的主要原因系“方正寬帶的客戶背書轉讓其收到的支票用以支付寬帶服務費,而該背書支票的出票人正好是方正寬帶的供應商”,由此造成方正寬帶收款的原始憑證中出現了供應商與客戶賬號相同的情形。
對此,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背書是票據業務的正常操作。倘若支票簽發人沒有資金兌現交易,背書人承擔支付義務。從公告中的描述來看,該種票據結算及背書方式,并不違反現行票據支付結算規定。
但沈萌同時提醒道,上述情況的特殊之處是,交易在上市公司與同時具有客戶和供應商角色的對手方之間發生,所以這中間是否發生了真實的交易和業務往來,外界難以了解,因而很容易引起外界質疑。
此外,沈萌提到,若要排除外界的疑慮,進一步證明上市公司沒有該筆交易確認計入收入和利潤,還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和過程確認。
中國國際科促會理事布娜新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上交所反復問詢對上市公司起到了警示作用。隨著監管趨嚴和投資者保護意識的增強,未來上市公司對自身的不規范或違法行為將付出巨額成本、面臨各類處罰,甚至會承擔刑事責任。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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