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2019-11-06 12:25:28
據人民法院報官微: 經核實,王思聰確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于11月4日立案執行,但暫未對王思聰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費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故王思聰僅為被執行人而非失信被執行人。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上一篇文章
香港金管局宣布與人民銀行展開區塊鏈方面的合作
下一篇文章
華熙生物今日科創板上市 玻尿酸巨頭全球占比超三成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0
Copyright ? 2025 每日經濟新聞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違者必究。
廣告熱線? 北京: 010-57613265,?上海: 021-61283008,?廣州: 020-84201861,?深圳: 0755-83520159,?成都: 028-86512112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51120190017 網站備案號:蜀ICP備19004508號-3 川公網安備 51019002002026號
新聞職業道德監督熱線:400 889 0008 郵箱:zbb@nb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