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09 20:08:54
每經記者 孫嘉夏 實習生 蹇卿蘭 每經編輯 文多
12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現,早在2019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即已根據東莞證券的申請,裁定受理上海華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信)破產清算一案。
該案于12月6日公布了最新進展,包括確定了債權申報、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時間:上海華信的債權人應于2020年3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定于2020年3月20日上午召開。
2019年11月12日,東莞證券以債務人上海華信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向法院申請對上海華信進行破產清算。
法院11月13日向上海華信傳達通知后,上海華信認可其無力清償東莞證券到期債務的事實,對申請人的破產清算申請不持異議,并稱上海華信公司已經停止營業,嚴重缺乏清償能力,無力清償對外所欠債務。
上海華信是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信)的一級集團。中國華信于2002年由葉簡明創立,曾連續4年登上《財富》世界500強榜單,主營能源與金融業務。而上海華信則被看作是中國華信的核心融資平臺。
2018年3月,有媒體報道中國華信掌門人葉簡明被調查,“華信系”帝國被撕開一角;而隨著葉簡明被調查風波的發酵,子公司上海華信也深受影響,與金融機構、合作伙伴關系惡化,債券陸續違約,被上交所通報批評,遭上海證監局限制股東權利,各種訴訟、執行、仲裁案也隨之而來,現如今終落得以破產清算收場。
在這段時間中,上海華信現已成為發生實質違約債券金額最多的發行主體?!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呤崂戆l現,上海華信已有13只債券違約,累計違約金額達265.61億元。
針對債務違約,上海華信多次在債務違約公告中表示:由于發行人控股股東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不能正常履職及3月1日媒體新聞事件等不利因素沖擊,公司正常經營已受到重大影響,因此無法按期償付債券到期應付的本息。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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