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18 23:57:21
為確保滬深300股指期權下周一平穩上市,安全運行,中金所12月18日夜出臺了五個十分詳盡的規定,中金所表示,將引導市場建立理性的投資文化,防范市場過熱……
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經記者 唐宗全 每經編輯 謝欣
今日(12月18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發布《關于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等五個具體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金所對細節的規定十分詳盡。中金所表示,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滬深300股指期權平穩上市、安全運行,引導市場建立理性的投資文化,防范市場過熱……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自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首批上市合約月份為2020年2月(IO2002)、2020年3月(IO2003)、2020年4月(IO2004)、2020年6月(IO2006)、2020年9月(IO2009)和2020年12月(IO2012)。
為什么從2020年2月合約開始?
中金所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中金所將2月合約定為最近月合約,給予交易者一定的適應時間,確保滬深300股指期權平穩上市、安全運行。
按照行業管理,各合約掛盤基準價由交易所結合滬深300股指期權做市商報價等因素確定,并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交易日公布。
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限價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單數量為20手。同一客戶某一月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5000手(在不同會員處持倉合并計算)。手續費標準為每手15元,行權(履約)手續費標準為每手2元。交易所暫不收取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申報費。
中金所解讀了這樣規定的含義:持倉限額是避免風險過于集中、防范市場操縱的有效措施。滬深300股指期權的持倉限額設置為5000手,與滬深300股指期貨保持一致。目前的滬深300股指期權手續費設置相對較高,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市場過熱。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保證金調整系數為10%,最低保障系數為0.5。
中金所對記者表示,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的保證金模式目前采用傳統保證金模式,較符合中國境內市場的發展現狀。從境外一些市場,特別是亞洲幾個較為成功的新興市場發展路徑來看,在市場發展初期,大多先采用傳統保證金模式。滬深300股指期權的保證金調整系數10%與股指期貨保證金水平保持一致,最低保障系數0.5設置了虛值期權的最低保證金水平,約為股指期貨保證金水平的一半,這一設置是出于風險控制等方面的考慮。
滬深300股指期權做市商可以在交易日9:30~15:00,通過會員向交易所申請雙向期權持倉自動對沖平倉,自動對沖平倉暫不收取手續費,申請后持續有效。做市商也可以在上述時間申請取消自動對沖平倉。
做市商所有月份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60000手。做市商所有月份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單邊持倉限額為20000手。
中金所表示:“交易所將加強做市商梯隊建設和精細化管理。”
另外,中金所要求,客戶對同一期權合約的詢價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0秒。期權合約最優買賣報價價差小于等于下表價差時,不得詢價。
中金所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期權合約提出詢價時間間隔要求是為避免投資者在同一期權合約上頻繁詢價,優化技術資源。”
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初期實施交易限額制度。
自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首日至2020年3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3月20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手。
自2020年3月的第4個星期一(2020年3月23日)至6月的第3個星期五(2020年6月19日),客戶該品種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100手,單個月份期權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50手,深度虛值合約日內開倉交易的最大數量為20手。
客戶第一次出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交易所將對其采取限制開倉5個交易日的措施。
第二次出現,交易所將對其采取限制開倉10個交易日的措施。
第三次及以上出現,交易所將對其采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措施。
情節嚴重的,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中金所表示:“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初期執行較為嚴格的交易限額制度,管控市場熱度,確保產品平穩運行。”
中金所還表示,“深度虛值期權價格較低,價格波動百分比較大,個別投資者對其風險的認識尚不全面。滬深300股指期權上市初期對深度虛值期權執行交易限額制度,可避免投資者過度交易深度虛值期權,引導市場建立理性的投資文化。”
中金所發布的規定中也對異常交易的監管標準進行了明確。
1.客戶單日在某一合約上的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含5次)的,構成“以自己為交易對象,大量或者多次進行自買自賣(包括一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內的客戶之間的交易)”的異常交易行為。
2.客戶單日在某一合約上的撤單次數達到500次(含500次),構成“頻繁報撤單”的異常交易行為。
3.客戶單日在某一合約上的撤單次數達到100次(含100次),且單筆撤單量達到交易所規定的限價指令每次最大下單數量80%的,構成“大額報撤單”的異常交易行為。
4.客戶單日在單品種多個合約上因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大額報撤單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按照一次認定。
5.在統計客戶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次數時,因即時全部成交或撤銷限價指令、即時成交剩余撤銷限價指令、市價指令形成的自成交行為不計入自成交次數統計。因即時全部成交或撤銷限價指令、即時成交剩余撤銷限價指令、市價指令自動形成的撤單行為不計入頻繁報撤、大額報撤單次數統計,由客戶主動發出的撤單行為計入撤單次數統計。
套期保值交易所產生的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行為不構成異常交易行為。
做市交易所產生的頻繁報撤單行為不構成異常交易行為。
6.實際控制關系賬戶之間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大額報撤單行為合并計算,其監管標準與單個客戶相同。
如果客戶第一次出現自成交、頻繁報撤單、大額報撤單行為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交易所于當日對客戶所在會員進行電話提示。第二次出現,交易所將該客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第三次出現,交易所于當日收市后對客戶采取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限制開倉的時間原則上不低于1個月。
對于每秒申報筆數的監管,中金所明確表示:在滬深300股指期權某一合約上每秒申報筆數達到10筆以上(含10筆)的客戶,應當通過所在期貨公司會員向交易所報備相關信息。申報筆數是指買入、賣出以及撤銷委托筆數的總和。
同一客戶通過不同期貨公司會員申報交易,其申報筆數合并計算。因即時全部成交或撤銷限價指令、即時成交剩余撤銷限價指令自動形成的撤單筆數計入申報筆數統計。做市商因做市交易產生的申報筆數不計入統計。
對達到報備標準的客戶,交易所將通知客戶所在的期貨公司會員,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及時告知客戶??蛻魬斖ㄟ^期貨公司會員向交易所進行相關信息報備,履行信息報備義務,規范交易行為。
報備內容涉及客戶基本信息、軟件信息、交易策略、風控措施等。
達到報備標準的客戶,未在5個交易日內通過所在期貨公司會員向交易所報備的,第一次出現,交易所將對客戶所在期貨公司會員進行電話提示。第二次出現,交易所將該客戶列入重點監管名單。第三次及以上出現,交易所可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限制開倉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對于拒絕提供信息、不按要求提供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客戶,交易所可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采取要求報告情況、約見談話、要求提交書面承諾、限制開倉等措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