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19:09:40
上交所發布關于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增加第七十六條:“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視為同意本所或本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可以根據內地或香港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的規定及監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證監會、聯交所提供投資者信息等相關資料。”后續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內容不變。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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