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6 21:28:03
每經記者 陳玉靜 每經編輯 易啟江
在經歷一次延期后,華鑫信托發放給宏達礦業(600532.SH)的一筆1.2億的單一資金信托借款再次面臨延期的局面。近日,宏達礦業發布公告稱,公司與華鑫信托就2016年11月簽署的《華鑫信托•鑫海13號單一資金信托信托貸款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簽訂《補充協議2》,華鑫信托同意將上述借款期限由36個月延長至48個月。
每經記者注意到,這已不是年內宏達礦業第一次提出借款延期。年初至今,宏達礦業已相繼與渤海信托、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華融)簽訂補充協議,對原有借款進行延期,延期時間1年至3年不等。
創意圖 圖片來源:攝圖網
2016年11月7日,宏達礦業與華鑫信托簽訂《華鑫信托•鑫海13號單一資金信托信托貸款合同》(簡稱《信托貸款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1.2億元,借款期限為24個月。
該筆借款的委托人為焦作中旅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中旅銀行),宏達礦業控股股東上海晶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晶茨)為此次借款的本息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公司以所持有的齊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商銀行”)3562.24萬股股份及其孳息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借款用途為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前12個月的貸款利率為6.1%每年,該利率為固定利率,即在前12個月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滿12個月后,委托人可根據市場狀況及企業經營狀況的變動情況適當上浮調整貸款利率。
2018年11月,宏達礦業與華鑫信托就上述《信托貸款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簽訂《補充協議》,根據《補充協議》約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華鑫信托同意將上述借款期限由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同時,宏達礦業控股股東上海晶茨與華鑫信托簽訂《保證合同補充協議》,為本次公司借款延期提供擔保;公司與華鑫信托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補充協議》,約定公司繼續以所持有的齊商銀行3562.24萬股股份及其孳息為上述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此次借款期限再延長至48個月,擔保措施與此前類似。宏達礦業表示,公司與華鑫信托簽訂《補充協議》事宜,有利于滿足公司補充流動資金的需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長期的戰略發展需求,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產生不利影響。
每經記者就此采訪華鑫信托、焦作中旅銀行,接聽人員表示,不了解關于此事的情況。
每經記者注意到,除此次華鑫信托的信托借款延期外,年內另有兩家信托公司也已與宏達礦業約定延期。
2017年1月,宏達礦業與西藏信托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約定宏達礦業向西藏信托借款,總金額3億元,借款期限為一年,2018年2月,公司與西藏信托簽署了《補充協議》,同意將上述貸款期限延長9個月,至2018年11月截止。
目前,西藏信托已將上述債權轉讓至江西華融。截止2019年11月8日,宏達礦業對江西華融負有債務本金余額為26190萬元。后續,雙方約定,將上述借款期限延長至2022年11月,分6次還清。截至目前,宏達礦業已向江西華融償還首筆1000萬元借款,剩余本金信托貸款利率由9.00%/年調整為6.50%/年。
另一處延期的為渤海信托的一筆借款。2017年7月,宏達礦業與渤海信托簽訂《信托貸款合同》,借款金額1.85億元,借款期限24個月,貸款利率每年7%。
8月22日,宏達礦業發布公告稱,公司與渤海信托就上述《信托貸款合同》簽訂了《補充協議》,根據《補充協議》約定,經協商一致,雙方同意將上述借款期限由24個月延長至36個月,貸款利率調整至每年7.15%,其他事項保持不變。
三季報顯示,宏達礦業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40.60億,同比大增205.8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5億。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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