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1-03 21:19:23
華林證券1月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關于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業務活動措施的決定》,決定書顯示,證監會決定對華林證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謝欣
1月3日,華林證券公告稱,證監會發現公司存在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等違規行為,決定對公司采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采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行政監管措施的處罰比較罕見,消息一出,便在券商行業引起了熱議。
華林證券1月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關于對華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業務活動措施的決定》,決定書顯示,證監會決定對華林證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根據證監會調查,華林證券存在七大違規行為:一是公司章程以及各項制度中均沒有規定各內控部門的職責分工。二是對高級管理人員和下屬各單位進行考核時,未由合規總監出具書面合規性專項考核意見。三是對子公司合規管控不足,如從未對子公司進行合規檢查;未向另類子公司選派合規負責人,向私募子公司選派的合規負責人主要在母公司辦公。四是未對投行、資產證券化業務等出現重大風險或違規問題涉及的責任人或責任部門進行問責。五是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中大量職位由存在關聯關系的人員擔任,甚至部分關鍵職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內部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制衡。六是總經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職外,還擔任了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七是監事會主席任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授權不明確等。
決定書稱,上述情況違反了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采取限制新增各項業務規模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全部新增業務暫停3個月的處罰比較罕見,這意味著,華林證券在3個月內,如新增開戶、新增兩融、新增資管業務等都無法繼續開展。
“對于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高度重視,已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華林證券內部相關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華林證券前身為成立于1988年的江門證券,公司董事長林立通過華林證券控股股東深圳市立業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持有華林證券約17.4億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2019年前三季度,華林證券實現營業收入6.74億元,同比下降7.46%;凈利潤3.06億元,同比增長18.90%。前三季度,曾為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的投行業務收入僅5238萬元,較2018年同期減少70.96%。華林證券表示,投行業務收入大幅下滑,主要系證券承銷業務減少引起投資銀行業務手續費凈收入減少所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上市以來,華林證券的高管變動頗為頻繁。據統計,在2019年,華林證券共有23人次董監高離職。
在去年4~5月,華林證券就有11個職位發生了調整。這導致了深交所問詢公司:“請說明近期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動較為頻繁的原因、對你公司正常經營是否產生影響,請自查并說明你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兼任各項職務的情況,能否確保各部門、各崗位之間的制衡和監督,能否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執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能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勝任相關工作。”
在2019年11月12日晚間,華林證券又發布了關于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華林證券聘任朱文瑾為總經理,同時林立辭去總經理,將繼續擔任董事長。另外,公司聘任關曉斌為財務總監,同時林立夫人潘寧辭去財務總監,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及副總裁。
朱文瑾也是在去年7月12日才被聘任為華林證券董事會秘書的。在此前,原合規總監兼董事會秘書趙嘉華是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同時也不再擔任合規總監一職。
公開資料顯示,林立和潘寧為夫妻關系。由于在上市券商中少有見到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同時在公司中擔任重要職務的情形,因此,很多人將華林證券貼上了“夫妻店”的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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