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apcyb"></cite>
  1. <dfn id="apcyb"><rp id="apcyb"></rp></dfn>

  2. <cite id="apcyb"><noscript id="apcyb"><address id="apcyb"></address></noscript></cite>

    <tt id="apcyb"></tt>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交通事故受傷、轉債未及時轉股被罰、還要跟公司打官司!這位85后基金經理助理到底慘不慘?

    每日經濟新聞 2020-01-10 22:40:19

    入職僅僅兩個月,交通事故受傷、轉債未及時轉股被罰,之后又跟基金公司打官司,這位85后基金經理助理到底慘不慘?

    每經記者 黃小聰    每經編輯 肖芮冬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布的兩則判決書引起了記者的注意——一位85后基金經理助理,可謂是“事事不順”。

    其在2017年6月時,不僅發生交通事故,被診斷為膝關節損傷等,且在之后不到一周的時間,其參與管理的益民多利債券型基金持有的“歌爾轉債”因未及時進行轉股被強制贖回,該基金經理助理因此被扣罰了19368元。

    不僅如此,在合同到期后,基金公司未與其續簽合同,她最終選擇與基金公司對簿公堂。但經過一審二審之后,其只拿回了工資差額部分3468元,其余請求均未獲得支持。

    85后基金經理助理遭遇交通事故

    先來認識一下這位基金經理助理,暫且稱之為熊某。

    據悉,其出生于1985年7月27日,熊某與益民基金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2017年4月12日~2018年4月30日止,其中試用期僅為1個月,從2017年4月12日~2017年5月11日。雙方約定,熊某在益民基金的主動管理事業部擔任基金經理助理職務。

    根據記者進一步了解,入職之后,熊某在益民旗下多只基金確實也都曾任職基金經理助理,比如益民多利債券、益民紅利成長混合、益民品質混合等。

    一般來說,基金經理助理的下一步職業發展方向很可能就是出任基金經理。但是在其入職兩個多月左右時間后,2017年6月24日,熊某因為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膝關節損傷,開始斷斷續續請病假。

    這為后來熊某與基金公司對簿公堂留下了第一個伏筆。

    因未及時轉股被罰

    如果說遭遇交通事故,只是其“水逆”的開始,那么僅僅一周時間之后,熊某又遇到了第二件事情——2017年6月30日,益民基金旗下的益民多利債券基金持有的“歌爾轉債”因未及時進行轉股而被強制贖回。

    2017年7月14日,益民基金做出《關于益民多利債券基金“歌爾轉債”事件的處置報告》。據報告附件記載,益民多利債券基金經理、基金經理助理熊某對該事件負同等責任,給予警告處分并各扣罰19368元,同時責令做出書面檢查等內容。

    2017年8月8日,熊某做出《債券型基金投資經理助理書面檢查》,部分內容為:“由于此事造成的不良影響,在此,我首先做出誠懇的檢討。因為該事件,我作為基金經理助理受到了懲罰,和基金經理各承擔了損失的一半。損失的扣劃已從7月、8月的個人工資中扣除”。

    不過這件事情,在后來與益民基金對簿公堂時,熊某提出發生事件時正在休假,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先不看法院最終是怎么判決的,回到益民多利債券基金這只產品本身來看,雖然益民多利債券基金目前已經清盤,但從2017年半年報可以看到,彼時該基金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債明細里面,持有歌爾轉債約11.07萬元。

    同時,2017年半年報還顯示,該基金持有歌爾轉債因工作失誤未在贖回日前進行轉債賣出或轉股,造成該轉債被強制贖回。對此,公司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全額彌補,未對基金凈值造成影響。

    現在來看,這部分損失最終由基金經理以及基金經理助理熊某“買單”。

    與基金公司對簿公堂

    該事件過后,到了2018年3月30日,益民基金給熊某發送《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的電子郵件。其中記載道,雙方于2017年4月12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2018年4月30日期限屆滿,益民基金決定不再與熊某續訂勞動合同。

    在雙方后續的電子郵件中,熊某認可收到《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但希望與益民基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時主張由于受傷一直未好,雙方勞動合同應當順延。2018年5月9日,熊某向益民基金發送《關于順延勞動合同的申請》的電子郵件,但顯示郵件未被接收,益民基金稱沒有收到過該電子郵件。

    基于以上種種原因,熊某向法院起訴。除了請求法院判斷益民基金支付2017年7月~8月克扣的工資差額以外,還要求益民基金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等多項事宜。

    對于這些爭議,法院認為,在書面檢查時,熊某未對益民基金對其進行扣罰工資的行為提出異議,最終不予采信。但對于其2017年7月份的工資僅發放489.97元,法院指出,扣除后的余額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對熊某主張益民基金支付2017年7月工資訴訟請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此外,在解除勞動合同這件事情上,法院則認為,根據熊某在益民基金工作未滿一年的事實,按規定可享受法定醫療期三個月,益民基金亦認可熊某的醫療期為三個月,故累計病休時間應在六個月之內。截至2017年12月24日,熊某的醫療計算期間已經屆滿。熊某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將后續治療、休假的診斷提交給益民基金,故于2018年4月30日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律規定。

    最終,一審法院判定益民基金支付熊某2017年7月工資差額3468.99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熊某對一審判決不服,不過經過二審之后,法院依然認為熊某的上訴請求不成立,維持原判。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近日公布的兩則判決書引起了記者的注意——一位85后基金經理助理,可謂是“事事不順”。 其在2017年6月時,不僅發生交通事故,被診斷為膝關節損傷等,且在之后不到一周的時間,其參與管理的益民多利債券型基金持有的“歌爾轉債”因未及時進行轉股被強制贖回,該基金經理助理因此被扣罰了19368元。 不僅如此,在合同到期后,基金公司未與其續簽合同,她最終選擇與基金公司對簿公堂。但經過一審二審之后,其只拿回了工資差額部分3468元,其余請求均未獲得支持。 85后基金經理助理遭遇交通事故 先來認識一下這位基金經理助理,暫且稱之為熊某。 據悉,其出生于1985年7月27日,熊某與益民基金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自2017年4月12日~2018年4月30日止,其中試用期僅為1個月,從2017年4月12日~2017年5月11日。雙方約定,熊某在益民基金的主動管理事業部擔任基金經理助理職務。 根據記者進一步了解,入職之后,熊某在益民旗下多只基金確實也都曾任職基金經理助理,比如益民多利債券、益民紅利成長混合、益民品質混合等。 一般來說,基金經理助理的下一步職業發展方向很可能就是出任基金經理。但是在其入職兩個多月左右時間后,2017年6月24日,熊某因為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膝關節損傷,開始斷斷續續請病假。 這為后來熊某與基金公司對簿公堂留下了第一個伏筆。 因未及時轉股被罰 如果說遭遇交通事故,只是其“水逆”的開始,那么僅僅一周時間之后,熊某又遇到了第二件事情——2017年6月30日,益民基金旗下的益民多利債券基金持有的“歌爾轉債”因未及時進行轉股而被強制贖回。 2017年7月14日,益民基金做出《關于益民多利債券基金“歌爾轉債”事件的處置報告》。據報告附件記載,益民多利債券基金經理、基金經理助理熊某對該事件負同等責任,給予警告處分并各扣罰19368元,同時責令做出書面檢查等內容。 2017年8月8日,熊某做出《債券型基金投資經理助理書面檢查》,部分內容為:“由于此事造成的不良影響,在此,我首先做出誠懇的檢討。因為該事件,我作為基金經理助理受到了懲罰,和基金經理各承擔了損失的一半。損失的扣劃已從7月、8月的個人工資中扣除”。 不過這件事情,在后來與益民基金對簿公堂時,熊某提出發生事件時正在休假,不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先不看法院最終是怎么判決的,回到益民多利債券基金這只產品本身來看,雖然益民多利債券基金目前已經清盤,但從2017年半年報可以看到,彼時該基金期末持有的處于轉股期的可轉債明細里面,持有歌爾轉債約11.07萬元。 同時,2017年半年報還顯示,該基金持有歌爾轉債因工作失誤未在贖回日前進行轉債賣出或轉股,造成該轉債被強制贖回。對此,公司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全額彌補,未對基金凈值造成影響。 現在來看,這部分損失最終由基金經理以及基金經理助理熊某“買單”。 與基金公司對簿公堂 該事件過后,到了2018年3月30日,益民基金給熊某發送《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的電子郵件。其中記載道,雙方于2017年4月12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2018年4月30日期限屆滿,益民基金決定不再與熊某續訂勞動合同。 在雙方后續的電子郵件中,熊某認可收到《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但希望與益民基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時主張由于受傷一直未好,雙方勞動合同應當順延。2018年5月9日,熊某向益民基金發送《關于順延勞動合同的申請》的電子郵件,但顯示郵件未被接收,益民基金稱沒有收到過該電子郵件。 基于以上種種原因,熊某向法院起訴。除了請求法院判斷益民基金支付2017年7月~8月克扣的工資差額以外,還要求益民基金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等多項事宜。 對于這些爭議,法院認為,在書面檢查時,熊某未對益民基金對其進行扣罰工資的行為提出異議,最終不予采信。但對于其2017年7月份的工資僅發放489.97元,法院指出,扣除后的余額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因此對熊某主張益民基金支付2017年7月工資訴訟請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此外,在解除勞動合同這件事情上,法院則認為,根據熊某在益民基金工作未滿一年的事實,按規定可享受法定醫療期三個月,益民基金亦認可熊某的醫療期為三個月,故累計病休時間應在六個月之內。截至2017年12月24日,熊某的醫療計算期間已經屆滿。熊某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將后續治療、休假的診斷提交給益民基金,故于2018年4月30日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律規定。 最終,一審法院判定益民基金支付熊某2017年7月工資差額3468.99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熊某對一審判決不服,不過經過二審之后,法院依然認為熊某的上訴請求不成立,維持原判。
    益民基金 歌爾轉債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

    国产日本精品在线观看_欧美日韩综合精品一区二区三区_97国产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_国产中文字幕六九九九
    <cite id="apcyb"></cite>
    1. <dfn id="apcyb"><rp id="apcyb"></rp></dfn>

    2. <cite id="apcyb"><noscript id="apcyb"><address id="apcyb"></address></noscript></cite>

      <tt id="apcyb"></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