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3-19 18:04:22
每經編輯 步靜
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3月19日發布通知,為確保重點企業用工、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定就業,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通知,對春節期間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給予就業補貼。
通知指出,上海將對春節期間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對象為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24時)生產能力應急征用的企業,以及按規定經區經委(商務委)審批并報市經濟信息化委備案后允許開工的企業。補貼將按照企業春節期間實際復工生產人數計算,標準為每人1500元。每戶企業補貼上限為500萬元,限申請一次。該補貼資金渠道由市級財政統一從中央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上海還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給予穩就業補貼,補貼對象為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類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中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本市企業。補貼將按照企業申請時的上月實際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數計算,標準為每人800元。每戶企業補貼上限為500萬元,限申請一次。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關于給予本市相關企業就業補貼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就業崗位的通知
(2020年03月18日)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經委(商務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決策部署,確保重點企業用工、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定就業,根據《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2號)及《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穩就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就〔2020〕52號)的相關規定,現就給予本市相關企業就業補貼應對疫情影響穩定就業崗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春節期間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點企業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范圍
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24時)生產能力應急征用的企業,以及按規定經區經委(商務委)審批并報市經濟信息化委備案后允許開工的企業。具體名單由各區經委(商務委)確定。
(二)補貼標準
按照企業春節期間實際復工生產人數計算,標準為每人1500元。每戶企業補貼上限為500萬元,限申請一次。實際復工生產人數由企業自行申報,由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區經委(商務委)核實,不得超過2020年1月該企業的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數。
(三)資金渠道
由市級財政統一從中央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給予穩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范圍
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類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中2020年1月1日之前成立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本市企業。
企業2019年裁員率應不高于2019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本市企業2019年裁員率情況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后提供各區。
(二)補貼標準
按照企業申請時的上月實際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數計算,標準為每人800元。每戶企業補貼上限為500萬元,限申請一次。
(三)資金渠道
由市級財政統一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安排。
三、補貼的申請和審核
(一)符合條件的本市企業以參保單位為主體向社會保險征繳關系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補貼申請。
(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后于五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區財政局,區財政局審核后先行墊付,并在一個月內將補貼資金核撥至企業指定的銀行賬戶。
(三)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區財政局在補貼發放工作結束后及時將《重點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和《困難行業企業穩就業補貼發放情況匯總表》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復核后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定后將市級承擔資金通過財力結算下達各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根據本《通知》牽頭制定操作辦法;經委(商務委)要對企業春節期間實際復工生產人數嚴格審核;財政局要切實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實現補貼受理、審核、撥付等各個環節有效對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補貼政策落到實處、發揮實效。
(二)各區要通過多種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告知企業申請渠道及補貼辦法,做好企業申請享受補貼的指導工作。
(三)為避免人員聚集,各區可采用預約申報、錯峰受理、網絡郵件、傳真郵寄等方式,接受企業申報材料。有條件的區也可通過自有信息系統提供申報受理等服務。
(四)各區要通過適當方式對發放補貼情況向社會進行公示,并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弄虛作假、欺騙冒領行為。對有騙取社會保險補貼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其他
(一)本通知中裁員率的計算,按照《關于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20號)相關規定執行。
(二)各區可以參照本通知規定,對其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發放穩就業補貼。對象范圍由各區結合區域實際確定,所需補貼資金由各區財政統籌安排。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
(封面圖來自: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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