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0-30 23:34:00
每經編輯 畢陸名
日前,據阿里拍賣平臺顯示,杭州“萬禹大廈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以7億元起拍,保證金為1.4億元,最終以7.84億元成交,溢價8400萬,評估價為7.804億元。參與競買的只有4人報名,高達37776次圍觀。
據錢江晚報報道,10年前,溫州許老板豪擲1.2億雄心勃勃拿下了錢江世紀城h-07-2的商服用地時,不會想到這個項目不是帶他走向人生巔峰,而是滑鐵盧,人們不會想到這兩棟美妙的波浪型大樓會一爛至今。
令人唏噓的是,2018年,許老板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據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的西南面就是錢江世紀城“百億地王”保利澄品,旁邊是杭州國際博覽中心,地鐵2號線盈豐站距離萬禹大廈不過兩三百米,在周邊一片炫目的高檔住宅和寫字樓中,萬禹大廈格外醒目。
據錢江晚報報道,“許老板”許承阜,溫州泰順人,第一次做房產。在2010年,由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杭州廣建置業有限公司雄心勃勃1.2億拿下了錢江世紀城h-07-2的商服用地。
當時錢江世紀城還是一片荒蕪。
萬禹大廈項目證載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2456㎡,土地用途為商服用地,規劃總建筑面積94873㎡。地上部分由A、B兩座塔樓(4-27F)以及商業、餐飲裙樓(1-3F)組成。
按照當初許老板的設想,萬禹大廈的商業模式是商鋪和高檔寫字樓構成,其中三層裙樓要建成錢江世紀城唯一一個主題餐飲商業中心。但是,許老板拿地后其資金狀況卻步步吃緊。為了“盤活”,他鋌而走險,比如將商鋪虛擬分割,以租代售,許諾年化超過12%的回報率。一度在蕭山個體老板中還形成“熱銷”場面。
而這邊連建筑款項都支付不了,又把萬余平方米的寫字樓抵押給建筑商。這樣的騰挪終究還是未能挺過資金難關,2014年底許老板失聯,2015年1月過年前,討薪民工把橫幅掛上了大廈外墻。
萬禹大廈項目就此擱淺。
2018年5月,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判決廣建置業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30萬元;法定代表人許承阜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25萬元。這一樁案件受害的投資者達247人,涉案金額8000余萬元。
當年的種種違規操作在此次拍賣中也留下了諸多后遺癥。
據阿里拍賣平臺顯示,破產案件受理前,項目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的房屋共47套,但均未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告登記手續。
截至拍賣公告日,有5套房屋的商品房買受人已配合管理人解除了網簽備案合同;
有39套房屋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問題已經取得了生效的判決書/仲裁裁決書:其中8套房屋在判決/裁決主文或事實認定中明確案涉商品房買賣合同已解除;
31套房屋的仲裁裁決認為“被申請人(指廣建公司)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其開發的萬禹大廈工程項目現處于停工狀態,未竣工驗收,故不能符合商品房交付條件,屬于被申請人履行不能”,駁回了商品房買受人關于繼續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請求;另各有1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尚在法院及仲裁委審理過程中;尚有1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前述房屋買賣合同情形類似,暫未通過訴訟/仲裁程序處理。
這些簽約的房源主要是400-450㎡左右的寫字樓,毛坯單價2萬/㎡左右。
為此,萬禹拍賣公告中有特別提醒“破產案件受理前,項目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的房屋共47套,但均未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告登記手續”。
公告中對這47套房產目前所涉糾紛的法律現狀都做了一一說明,大多都是通過法律途徑來確認房屋買賣的有效或者要求履行交付。
公告中明確“這些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及糾紛,無論最終處理結果如何,本次拍賣中買受人的拍賣成交價款不作調整和找補”,“買受人應當注意到因項目部分房屋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可能會影響萬禹大廈項目的復工、竣工、銷售及不動產登記,并自愿承擔相應的風險及責任。”
此外,因為長期查封,競拍成功,解封還可能會影響萬禹大廈項目的復工、竣工、銷售、不動產登記的時間,買受人要自愿承擔相應的風險及責任。還有,因為畢竟爛尾多年,復工會有種種交涉和費用,這些都是要由買受人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的。
據紅網報道,最近幾年,法拍房在線拍賣的消息不時見諸媒體,這一特殊的“二手房”類型隨即收獲了更多關注。據海豚選房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法拍房網上掛拍數量不到4000套,而到了2018年,這一數量達到47萬套,市場規模增長超120倍。
目前,記者在阿里司法拍賣平臺上以“住宅用房”作關鍵詞檢索,發現在該平臺上拍賣以及變賣的法拍房數量超過了128萬套。
全國法拍房掛拍數量、成交金額屢創新高,其背后與購房者對法拍房認知程度加深有關。一般而言,法拍房掛拍價低于市價,在許多城市不在限購范圍內,因而成為近年來新的置業熱點。與此同時,也有很多市民對法拍房心存顧慮,擔心后期過戶以及正常居住問題。
究竟“法拍房”是怎么來的?
湖南攬勝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潘晨介紹,當債務人無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無法清償債務時,債權人申請法院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用拍賣所得的價款償還債務,一般有商業貸款、民間借貸、司法沒收以及無主財產等四大類成因。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錢江晚報、紅網時刻新聞、阿里拍賣平臺
封面圖片來源:阿里拍賣平臺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