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2-10 17:52:27
◎2月10日,深圳證監局官網公布了關于對中信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涉及私募基金托管業務、投行保薦、資產管理三大重要業務條線。
◎中信證券此前發布公告稱,2020年前三季度合計計提減值準備高達50.27億元。2020年10月30日,中金公司罕見下調中信證券2020年盈利預期。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吳永久
2月10日,深圳證監局官網公布了關于對中信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涉及私募基金托管業務、投行保薦、資產管理三大重要業務條線。
深圳證監局詳細說明了對中信證券做出處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私募基金托管業務內部控制不夠完善,個別項目履職不謹慎,存在以下四個問題:
一是業務準入管控不到位,部分項目業務準入未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標準和審批程序,未充分關注和核實管理人準入材料。二是投資監督業務流程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產品未及時調整系統中設定的監督內容,部分投資監督審核未按公司規定履行復核程序,對投資監督崗履職情況進行監督約束的內控流程不完善。三是信息披露復核工作存在不足,對個別產品季度報告的復核存在遲延。四是業務隔離不到位,托管部門與從事基金服務外包業務的子公司未嚴格執行業務隔離要求。
第二,個別首次公開發行保薦項目執業質量不高,存在對發行人現金交易等情況關注和披露不充分、不準確,對發行人收入確認依據、補貼可回收性等情況核查不充分等問題。
第三,公司個別資管產品未按《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30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客戶提供對賬單,說明報告期內客戶委托資產的配置狀況、凈值變動、交易記錄等情況。
深圳證監局指出,以上情形反映出公司對相關業務的管控存在薄弱環節,內部控制不完善,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對中信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中信證券應對私募基金托管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和流程規范,保障業務規范開展,謹慎勤勉履行職責,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從基本面來看,中信證券近年來在獲得證券行業龍頭老大贊譽的同時,也時有負面消息見諸報端。
2020年半年報中,中信證券公布了16件金額較為重大的訴訟、仲裁事件,涉及多項股票質押式回購、保證合同糾紛等案件。同時,在半年報中,中信證券還披露,2020年4月公司北京紫竹院營業部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監管函,監管認定北京紫竹院路證券營業部存在客戶開戶資料重要信息填寫缺失、未對高齡客戶職業信息填寫異常進行核實、同一客戶同日填寫的兩份信息登記材料內容不一致、測評打分加總錯誤導致評級結果出現偏差等問題,未按規定向監管局報告營業部負責人任職情況,以及無法提供營業場所計算機設備及對應媒介訪問控制地址(MAC地址)的登記記錄變更及歷史登記數據問題。
在2020年三季報公布的同時,中信證券又發布公告稱,前三季度合計計提減值準備高達50.27億元。2020年10月30日,中金公司罕見下調中信證券2020年盈利10%,預計值162億元,下調公司2021年盈利3%,預計值210億元。維持A股中性評級,下調目標價5%至33.7元;維持H股中性評級,下調目標價8%至20.7港元。
不過從2021年1月23日發布的業績快報來看,中信證券有可能年末繼續計提減值。快報顯示,2020年中信證券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543.48億元,同比增長25.98%;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人民幣148.97億元,同比增長21.82%。快報凈利潤相比中金公司研究所三季報后給予公司的預期值仍然略低。
中信證券作為行業龍頭老大,其一舉一動受到市場關注。適逢年報窗口期,中信證券業績低于市場預期仍然制約了其股價表現——今年以來滬指雖然創出新高,中信證券繼1月下跌3.57%后,2月小幅陰跌約1%。
春節前最后一個交易日深圳證監局公告監管函,節后的中信證券A股和H股走勢如何?作為市場風向標,值得投資者繼續關注。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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