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2-22 09:20:17
每經記者 易望奇 張祎 易啟江 每經編輯 易啟江
如果你借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或借了別人的錢暫時還不上,一家名為“權行普惠”的機構宣稱可有條件幫忙代還債,即“解債”。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全國部分城市的大街上,冒出這個從事解債業務的“新物種”。
乍一看,很多人都以為這個名為“權行普惠××支行/分行”的“物種”是個新型銀行,其不僅營業大廳裝修極像銀行,大街邊還赫然掛著“權行××支行”“權行××分行”的巨型招牌,而機構的負責人也叫“行長”“副行長”。
這家機構宣稱有央企背景,而且眾多分支機構矗立在大街上,人們看到這種“被充分暴露在陽光之下”的新鮮事物,還有什么理由去懷疑它呢?
但是,《每日經濟新聞》接到爆料,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地鋪開的一張獵食大網。
每經記者展開數月調查,發現這家借央企光環展業的機構,秘密吞噬著巨額資金,真相驚人。而這項“解債”業務已經引起監管的高度關注,重慶江北區金融辦聯合警方對其總部進行了驅逐。
“新物種”涌現
部分城市驚現權行普惠“分行”“支行”
自2019年下半年開始,以“權行普惠”為店招的營業網點突然出現在全國多地街頭。
這些選擇在大街邊營業的網點,裝修風格清一色地像銀行,營業大廳外的巨型招牌上,“權行普惠××支行”“權行普惠××分行”字樣十分醒目。
這些與銀行頗為相似的營業網點,無論是網點名稱、統一的AI視覺設計還是裝潢風格,都與正規銀行極為相似。
很多營業網點不僅外觀氣派,而且還專門設置了裝修豪華的“行長室”“簽約室”等,有的還鋪設了闊氣的地毯。
不僅如此,這些機構的負責人也叫“行長”“副行長”。
“權行普惠”的層級模式也是參照銀行業管理模式,設立分行、支行。
這些營業網點開業時舉行了盛大的開業儀式,邀請意向客戶前往參觀。
每經記者調查中獲得的視頻顯示,一些來到營業網點的人,不禁驚呼”太漂亮了”“臨街的門面就像銀行一樣,非常非常的高大上”,還激動地在視頻里向大家介紹見到了“行長”等核心人物。
實際上,“權行普惠”的出現,已有一段時間。
每經記者調查發現,自從2019年07月26日一家名為“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的機構成立后,大批打著“權行普惠”招牌的分支機構忽然冒了出來,而且迅速鋪開。
每經記者以“權行普惠”為關鍵詞,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查詢發現,一年多來,以“權行普惠”為名、注冊資本從10萬元至5000萬元不等的企業管理咨詢服務類公司在全國多地注冊成立,橫跨東南西北中。其中,僅在2020年6月這一個月,就至少新增了10家。
據不完全統計,含有”權行普惠“名稱的部分公司注冊地位于以下城市:
天津市;福建省廈門、福州、泉州;江蘇省鹽城、溧陽、連云港;浙江省金華;廣東省廣州、中山、東莞;貴州省貴陽、銅仁;云南省西雙版納;陜西省榆林;河北省石家莊;河南省三門峽;山東省濟南;甘肅省天水;內蒙古鄂爾多斯;黑龍江省哈爾濱,廣西桂平;海南省???;湖南省長沙、常德;江西省贛州、吉安等……
發展如此之快的“權行普惠”,做的究竟是什么生意呢?
每經記者通過暗訪,獲得的“權行普惠”內部培訓資料顯示,其加盟商模式,是讓其得以迅猛發展的重要原因(后文將詳解其加盟商模式)。其中一份資料稱,其全國分支機構在2020年已突破200家。
培訓資料顯示,“權行普惠”以幫人解債為主業,并宣稱有央企背景,還拋出了“五年計劃”,要在5年內幫助2000家中小企業解決債務擺脫困境、幫助100萬名客戶收債,5年內實現上千億的營業額。
此外,“權行普惠”不但擬“成立500家區縣合伙人支行”“培養2000名總裁及合伙人”“培養10萬名區縣從業合作伙伴”,還制定了“主導及助推3家主板上市公司”的愿景。
來源:“權行”內部培訓資料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來頭?有如此大的能耐!
而它又以什么樣的魔力,讓資金向它滾滾而來?
每經記者在調查中接觸到多名與“權行普惠”打過交道的“債主”,從他們與“權行普惠”發生業務的前后經過、簽署的協議、銀行轉賬流水,以及“權行普惠”關聯公司與一些央企復雜的工商關系中,層層抽絲剝繭,揭開權行普惠的真相。
債主老張的遭遇:
出借70萬收不回,交21萬給“權行普惠”幫忙收債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的老張(化名)借給王某70萬元卻收不回來,一籌莫展。
70萬元,在貴陽來說,是個什么概念呢?
以老張所在的花溪區房產為例,大約可以在一家知名開發商開發的樓盤全款買一套69平米的新房。
如果這個錢收不回來,相當于一套房子就沒了。
正當老張陷入絕望之際,2020年初出現在貴陽的“權行普惠支行”,讓他覺得天無絕人之路!
這家“支行”赫然立于大街之上,裝修及管理模式與銀行類似,而且對外宣稱有央企背景。這,不會有假吧?
于是,老張于2020年3月與名為“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的機構簽署了《咨詢服務協議》,委托“權行普惠”幫自己實現上述70萬元的權益。
按照協議,老張須與”權行普惠“指定的第三方資管公司(深圳益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益順資管“或“益順資管”)簽約,將債權讓渡給深圳益順資管,由深圳益順資管代償還自己70萬元,并由深圳益順資管向借款人王某討債。
這70萬元,深圳益順資管將以何種方式代償呢?協議約定,深圳益順資管將在三年之內,從2020年4月5日至2023年3月5日這3年時間里,于每月5日兌付給老張19444.44元。換言之,如果協議執行順利,老張將在未來三年內陸續收回這70萬元的借款。
但是,老張為此是要付出代價的:
首先,他須向“權行普惠”支付整個債務金額(70萬元)的10%,即7萬元,作為服務費。
債權人與“權行”方面簽署的協議 來源:記者調查獲得
其次,老張還須向深圳益順資管指定的資金監管公司(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民普惠”)支付整個債務金額的20%(即14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在益順資管代償完老張70萬后,這14萬保證金歸益順資管所有,作為幫助老張實現權益的服務費。
債權人與“權行”方面簽署的協議 來源:記者調查獲得
分3年收回這70萬,需要先交14萬保證金+7萬服務費,能放心嗎?
為了打消老張顧慮,益順資管在合同中承諾,向老張提供與14萬保證金等值的房產作為擔保。
如果益順資管未能按時向老張兌付代償款,那么,這個擔保房產就要交付給老張,并且由資金監管公司將14萬元保證金返還老張。
但是,如果益順資管沒有違約,在其代償老張8期后,即代償約15.56萬元后,老張須配合益順資產解除房產擔保。
然而,在老張交納21萬元費用后,無論是益順資管、“權行普惠”,還是中民普惠,均沒有為老張辦理任何房產抵押,益順資管只兌付了4期合計77777.76元代償款,2020年8月起就再沒兌付了。
老張借出去的70萬元還有62萬多沒收回,而交給“權行普惠”及資金監管方中民普惠的這21萬元,也不知如何討回。
“權行普惠”吸走多少資金?加盟商稱超十億
與老張一樣遭遇的,還大有人在。
每經記者調查中獲得的一份銀行電子回單顯示,有一位債主楊某,也為收回60萬元的出借款,向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支付了12萬元保證金,向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6萬元服務費,支付時間為2020年4月。
來源:記者調查獲得
另一名貴州男士則稱,他是接到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英邀約后,到重慶總部參加了培訓,然后于2020年7月22日與權行普惠方面簽約,尋求解債。
他向“權行普惠”的銀行賬號匯入了1萬元咨詢服務費,向中民普惠的銀行賬號匯入了5萬元履約保證金。遺憾的是,匯款后,只收到一期代償款。也就是說,對方從2020年9月起就停止了兌付。
后來,這位貴州男士與周英聯系上了,又抱有了希望。因為周英告訴他,只是有關部門禁止了“權行普惠”的“解債”業務,權行普惠方面會逐一退款。
但再后來,他就無法聯系上周英了。
于是,他和一群有同樣遭遇的人,來到“權行普惠”宣稱的總部討說法。
但是,所謂的“權行普惠”總部,他們連樓都上不去,打電話也沒人接。
而據每經記者調查了解,僅委托上述“討債人”前去交涉的20多名貴州受害者,涉及解債資金規模就有700多萬元,他們總計向“權行普惠”及資金監管方交了400多萬元的服務費和保證金。
這部分“討債人”,或只是“權行普惠”龐大業務網絡涉及人群的冰山一角。
據賬號主體為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的“權行普惠官方”微信公眾號披露,截至2020年6月,已發展有370余家“支行”,已為數千客戶提供了權益實現路徑。
這數千客戶,又涉及多少資金?
賬號主體同樣為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的另一微信公眾號“權行普惠”曾于2019年12月27日發布了一篇文章,文章中稱,該公司當時已“實現解決權益轉讓咨詢業務約1.5億元人民幣”,“為近200名客戶提供了權益解決方案”。
該公眾號另一篇文章還列舉了一則案例,稱權行普惠運營公司通過提供專業解決方案,為一名負債3000多萬的女子“權益減負2000余萬”。
此外,每經記者調查中獲得的一段現場視頻顯示,“南寧支行”因為在二季度實現權益6000萬,還被公司獎勵了一輛品牌商務車。
僅上述截至2019年12月27日的金額1.5億元,加上二季度“南寧支行“實現的6000萬元,業務金額就已達2.1億元。那么,為這2.1億元“解債”,當事人又向權行交了多少錢呢?
每經記者在調查中獲得的一些合同顯示,很多債權人是采取由深圳益順資管分12期(1年)代償資金的模式。分12期代償的情況下,債權人為了收回自己借出去的錢,須交納債權金額的10%作為服務費,還要交債權金額的50%作為履約保證金,總計為債權金額的60%。以此推算,僅僅是上述2.1億元權益金額,當事人就需向權行合計交納超過1億元。
一位在2020年7月與“權行”簽約尋求解債的貴州債主也表示,根據他掌握的情況來看,“權行”的“解債”業務涉及幾千人,當事人需向“權行普惠”交納的費用合計就超過1億元。
但“權行”總的吸納金額可能遠不止于此,一名江西的“權行”加盟商則透露,據他掌握的情況來預估,卷入“權行”的權益金額可能超過10億元。
但這一數字具體是多少,目前尚未獲得更多確實的證據,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
關鍵人物:
股權關系紛繁復雜,關鍵人物浮出水面
赫然出現在多個城市大街邊的這些“仿冒銀行”,到底是誰在掌控?巨額資金又流向何方?
首先,厘清其歷史沿革,梳理其體系架構。
“權行”官宣的歷史沿革 來源:“權行”宣傳資料
查閱“權行”的各種資料,其官宣成立最早的公司顯示為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就是整個權行最早的種子,但這家公司已于2020年9月28日注銷。不過,在存續期間,其控股公司股權也經歷了多次變更:
信息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啟信寶、信用中國、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等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信息
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的各層控股公司雖然經歷了錯綜復雜的變化,但每經記者運用啟信寶、工商公示信息等進行梳理后,發現了一個清晰的脈絡:
1、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的成立時間是2019年7月26日,發起人是自然人羅忠強和中鐵華都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鐵華都”)。
2、在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成立的2019年7月26日這個日期前后,中鐵華都的控股公司為中民華翰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民華翰”),而中民華翰控制中鐵華都的時間為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9月8日。這一時間段內,控制中民華翰的是中安宏信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宏信建設”)。
3、再向上穿透,2019年7月26日,即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時,中安宏信建設由中安宏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安宏信科技”)控制。在此期間,北京海容聯合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海容資管”)通過中商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北京亞昕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中安宏信科技。與此同時,持有北京海容資管100%股權的股東,也正是中安宏信科技。這也意味著,僅從工商信息來看,中安宏信科技與北京海容資管是互相控股的關系,相當于是中安宏信科技自己控制了自己。
4、值得注意的是,在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2月1日,北京海容資管背后的股東為3名自然人:張殿龍、談心、謝寒星,中民華翰進入中鐵華都恰好處于這段時間。不過,就在中鐵華都發起設立權行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前半年,上述3名自然人悄然退出了北京海容資管,將手中股權交給了中安宏信科技。
調查完權行最早的這個“種子公司”,張殿龍、談心、謝寒星三個神秘自然人也浮出水面。但這三人退出后,中安宏信科技這家公司,卻構建了母子公司互為100%持股的奇特股權結構,正因為這個奇特的股權結構,讓2019年7月26日的時點上,究竟是誰播種了權行的“種子公司”成了無頭案。
此外,每經記者還注意到另一個重要信息:2019年7月26日,“種子公司”成立時,自然人羅忠強是發起人股東之一,在權行普惠系的搭建上有至關重要的作用;2019年12月30日,羅忠強退出股東名單,而接手其股權的是“重慶權行欣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自然人周英。每經記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周英是運營“權行普惠”的“前臺掌柜”,直接對外宣傳和攬客,包括運營部分公司。
后面的調查中,羅忠強和周英的名字還會反復出現。
權行體系的公司很多,股權關系錯綜復雜,順著資金流動的方向,每經記者調查中獲取到的當事人銀行資金流水,以及當事人與“權行”簽署的協議等,發現權行體系完成獲利鏈條上最重要的3家公司:
首先是收取10%服務費的合同簽署方——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其次是20%~50%履約保證金的監管方——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
最后是負責代償以及最終享有履約保證金的機構——深圳益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這3家公司究竟是由何人所掌控?下面我們逐一來追根溯源。
每經記者通過分析其眾多關聯公司的工商資料后發現,實際掌控“權行普惠”的運營公司為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解債”服務費),成立于2019年9月24日,注冊資本金為認繳1億元,法定代表人為周英。
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不含投資咨詢)等,并無任何金融資質,連商務信息咨詢也被限定了“不含投資咨詢”。
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則經歷了多輪變更:
信息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啟信寶、信用中國、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等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信息
由工商變更記錄可以看出,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在不同階段由不同的人控股。
階段1:2019年9月24日成立-2019年11月1日,由自然人羅忠強控股;
階段2:2019年11月1日-2020年1月2日,由中建投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控股;
階段3:2020年1月2日-2020年6月5日,先后由自然人羅忠強控股、周英控制的重慶權行欣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控股;
階段4:2020年6月5日起,由中建投創(成都)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投創”)持股60%,吉林省天云清算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天云清算”)持股30%,權行普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權行普惠實業”)持股10%。
每經記者發現,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目前股權結構中,控股股東是持股60%的中建投創,中建投創的控股股東為兵興恒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而兵興恒泰的股東,也經歷了紛繁復雜的變更。
信息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啟信寶、信用中國、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等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信息
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的第二大股東吉林天云清算則由周英通過重慶權行欣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實際控制。值得注意的是,據前述一維權人士介紹,其是接到周英邀約電話后與“權行普惠”方面簽約并支付了相應費用。此外,周英還有一重身份——權行普惠實業的監事。
負責收取履約保證金的公司為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2019年4月2日,注冊資本為1億元。該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及前任法定代表人均為鄧剛。
其經營范圍為:
企業管理咨詢,互聯網信息服務(取得相關許可證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等。
顯然,其經營范圍中也無任何金融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中民普惠的控股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也經歷了多輪變更。
信息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啟信寶、信用中國、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等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信息
從中民普惠工商變更記錄可以看出,在不同階段,實控人也不同。
階段1:2019年12月9日-2020年9月8日,向上穿透后,實控人為中國藍田總公司;
階段2:2020年9月8日后,實控人變為了自己的全資子公司中民鈺錦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此公司目前既是中民普惠的全資控股母公司,同時也是中民普惠的全資子公司,兩家公司互為母公司。
A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權,B公司同時持有A公司100%股權,這種神奇的母子公司相互100%持股的現象再次出現!
今年1月15日,中民普惠已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在與上文中提到的老張等簽約之前,中民普惠的法定代表人為鄧剛,控股公司為華翰科技集團;而與老張等簽約那一段時間內,法定代表人已變更為魏兮,控股公司則為中核恒基(成都)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恒基”)。
中核恒基向上穿透兩層后,控股股東為央企中國藍田總公司。中國藍田總公司曾分別于2019年11月15日因“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2020年6月16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兩次被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負責代償債務、最終獲得當事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的深圳益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其實控人在去年4月29日發生變更后,使益順資管成為了中民普惠孫公司的孫公司。但在去年11月23日,益順資產實控人再次發生變更,從而使其與中民普惠脫離間接從屬關系。
信息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啟信寶、信用中國、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等截至2021年1月29日公示信息
從上述工商資料分析中可以看出,“權行普惠”解債業務中有三名關鍵人物身影浮動:羅忠強、周英、鄧剛。
羅忠強 和周英先后為權行普惠運營公司法定代表人,羅忠強一度對權行普惠運營公司持股90%,而其目前仍為該公司工商登記聯絡員。此外,中民普惠現在的財務負責人也是羅忠強;權行普惠實業董事名單中也有羅忠強。
周英 目前為權行普惠運營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權行普惠運營公司持有30%股權的吉林天云清算,也為周英實控。同時,在“解債”展業中,周英曾直接邀請債主到重慶參加培訓。權行普惠實業監事中也有周英。
鄧剛 曾為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是權行普惠實業的自然人股東。
權行普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中鐵華都實業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則先后從鄧剛變更為羅忠強,再變更為目前的楊志敏。
除了上述三名關鍵人物外,按“權行普惠官方”這個微信公眾號所宣傳,“權行普惠”的董事長是龔奎:
實地探訪:
“權行普惠”注冊地“查無此人”,總部已被驅逐
每經記者在調查中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2019年11月29日,“權行普惠”第二期董、監、高實操培訓會曾在其總部會議室召開,56家分支行行長、副行長、財務總監120人參與培訓。
每經記者于2020年11月中旬來到其宣傳的總部所在大樓實地走訪時,由于通往其辦公樓層的門緊鎖,需要刷卡,記者未能進入。
每經記者以維權人身份致電重慶江北區金融辦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知,江北區金融辦早就驅逐了該公司。
此外,每經記者又探訪了權行普惠實業以及權行普惠運營公司的注冊地。
每經記者看到,權行普惠實業注冊地目前是一片空地。附近居民稱,該地此前為一片個人建房,已于2019年下半年被拆除。
權行普惠實業注冊地現狀 每經記者 張祎 攝
工商信息顯示,權行普惠運營公司注冊地址于2020年4月26日發生過變更。其變更前地址位于一棟樓下帶商場的寫字樓內,目前是一家文印企業在此辦公。文印企業工作人員介紹,已在此處辦公近兩年,不知道“權行普惠”這家公司。附近商家因為入駐時間不一,也表示沒聽說過“權行普惠”。寫字樓物業工作人員表示,此處現在是一家文印企業在租,無法查詢到以前企業的租用信息。
權行普惠運營公司變更后的注冊地則位于一個商住一體的新樓盤,每經記者實地探訪時,該樓盤的主體已經建成,但并未交付使用。對照售樓處沙盤,權行普惠運營公司注冊地位于該樓盤中的一棟公寓樓內。樓盤銷售人員介紹,這棟公寓里的戶型一般只有數十平方米。
那么,”權行普惠“核心經營團隊到底去了哪里?
每經記者撥打“權行普惠”公眾號公布的官方電話,問是不是”權行普惠“,接電話的人否認后掛斷了電話。不久后,記者撥打同一電話問是哪里,接線人員說是“中民壹號(音)”,但也隨即掛斷了電話。
不過,在眾多客戶不斷維權之后,終于拿到了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10日出的一個清退方案。
根據這個清退方案,如果交錢的人選擇現金清退,則分4次平均清退,3個月支付一次,也就是要用一年時間才能清退完所交給“權行”的資金。
來源:記者調查獲得
而按照當初簽署的協議,如果益順資管沒能如期兌付,中民普惠應在益順資管違約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誠意金直接劃轉給債權人。
債權人與“權行”方面簽署的協議 來源:記者調查獲得
如今已過去了若干個20日,才獲得這份清退方案,至于何時能得到執行,也還是個未知數。
此外,清退方案顯示,除了現金清退,客戶還可選擇債轉股,以后按股權收益周期參與項目分紅;也可以選擇推薦至其他機構、一次性房產清退等。如果選擇房產清退,分支機構將到指定地區當場辦理相關手續,房子歸客戶所有,清退金額不足以抵充房屋價款金額的,可選擇以分支機構為單位或自由組合拼房并完成清退。
來源:記者調查獲得
近日,每經記者向一些債主、加盟商等進行了解,得知只是出了方案,目前他們并沒拿到清退款或房產等。至于這個清退方案能否得到執行,一些債主持懷疑態度。
每經記者多次撥打清退方案上所留清退組組長電話,但卻無人接聽。
“權行普惠”套路起底
套路一:可最低以30%的成本解決債務
那么,“權行普惠”到底是如何幫人解債,以至于有上億資金被卷入其解債業務呢?
每經記者在調查中獲得的“權行普惠”培訓資料顯示,其宣稱的企業愿景是:“讓天下沒有難以實現的權益”。
“權行普惠”這種實現權益的模式,可最低以30%的成本解決債務,而服務對象既包括出借資金收不回來的人,也包括借了錢還不上的人,即:債權人可以找“權行”代還資金,債務人也可找“權行”代自己向債主償債,不管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為解債向“權行”方面支付的費用都是一樣的。
“權行普惠”宣傳的權益實現方式 來源:“權行普惠”宣傳資料
1、假設你出借100萬,但借款人沒還款,“權行普惠”可按以下方式幫忙做代還,即幫助實現你的權益:
1.1如果是分12期(1年)代還出借人100萬元,每期還8.3333萬元,出借人(或借款人)須繳納:保證金50萬元+咨詢服務費10萬元=60萬元;
1.2如果是分24期(2年)還100萬,出借人每月收到權益金4.1666萬元。出借人或借款人須繳納:履約保證金30萬元+咨詢服務費10萬=40萬元;
1.3如果是分36期(3年)還100萬,出借人每月收到權益金2.7777萬元。出借人或借款人須繳納:履約保證金20萬元+咨詢服務費10萬=30萬元;
2、10萬元手續費是支付給“權行普惠”,委托其解決債務問題。
3、保證金支付給第三方資金監管公司——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協議約定,若代償公司完成代償后,履約保證金歸代償公司深圳益順資管所有)
4、相關代償事宜、債權轉讓事宜是與益順資管簽署《權益轉讓合同》,由益順資管公司向出借人代償其出借的金額,同時,出借人將債權讓渡給益順資管,由益順資管向借款人追債。益順資管完成代償后,最終享有當事人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其代償的服務費。
在每經記者調查的過程中,包含債務人在內的多名當事人告訴表示,“權行”并沒有對真實的債務人進行過債務催收。
既然“權行”及其代償債公司并沒有向欠債人進行過催收,那么,代償債主的資金,就得“權行”方面自掏腰包。
然而,債權人/債務人只需要向“權行”方面交10%服務費+20%~50%履約保證金,就可獲得100%的債權/債務金額,這樣一來,“權行”方面不是在做虧本生意嗎?
但是,從每經記者調查接觸到的當事人來看,“權行”方面收取他們服務費和履約保證金后,其代償方深圳益順資管并沒有按協議進行代償,大多只代償了1~2期就停止了兌付,最多的也只代償了5期。
因此,維權人士認為,“權行”方面讓他們交費是真,代償是假。
● 在整個解債過程中,“權行普惠”還宣稱提供“三重保障”:
第一重保障,來自益順資管公司
益順資管公司要給解債人的出資(保證金、服務費)給予等額的資產保障,這個保障主要是房產、黃金珠寶、保函、商業承兌匯票等,由出資人任選一種保障方式。也就是出了約定比例的保證金后,有相應的抵押物保障。
第二重保障,來自資金監管公司
如果深圳益順資管公司沒有代還債權/債務金額或者沒完全還完,資金監管公司就把履約保證金原路退還付款人。
第三重保障,來自商業保理公司
如果當事人還不放心,可以再付整個欠債金額的3%作為服務費,100萬元債金即為3萬元服務費,交給商業保理公司,由商業保理公司為深圳益順資管整個償還過程作全額的兜底。
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當事人認為這些寫在合同里的保障條款,無法獲得保障。因為每經記者采訪到的這些債主及欠債人,除了向“權行普惠”交錢之外,他們說根本沒有看到過宣傳資料里聲稱的珠寶、承兌匯票等,“權行普惠”及關聯方也沒有向他們辦理過房產抵押手續。
套路二:完成400萬元就可獲贈一家“支行”
“權行普惠××支行”“權行普惠××分行”,在這些與銀行店招頗為相似的營業網點,為何發展如此迅速?
除了其宣傳的幫助別人實現權益(如代償還別人欠你的債務金額)制度外,每經記者關注到了其針對加盟商的獎金制度。
● “權行普惠”獎勵制度:
一、完成任務可開辦“支行”
加盟商只要完成400萬元的業務任務,就可以獲贈一家“支行”,從而可成為“行長”,就能利用“權行普惠”的獎勵制度,坐享“支行”的分紅。
而實際上,加盟商向“權行普惠”預存10萬元,就可以抵100萬元任務,只需要再完成300萬元業務,并打款30萬元咨詢服務費給“權行普惠”,即:付出40萬元成本后,也能獲贈一家“支行”,同時由“權行普惠”賦予10萬元經費發放。
二、交錢買級別
“權行普惠”的層級分為所謂的央企、權行總部、支行(或分行)。
一個支行的從業人員又分為:行長、從業經理、合格從業人員、在編從業人員。
實際上,除“在編從業人員”外,其他層級都是用錢向“權行普惠”購買的,交的錢越多,層級就越高,而分紅也越多。
他們需要向“權行普惠”交多少錢呢?
“行長”——完成400萬元業務任務,或交40萬+完成300萬元業績,獲贈1家“支行”;
從業經理——繳納3萬元學習費,經考核合格成為從業經理;
合格從業人員——繳納1萬元學習費,成為在職從業人員;
在編從業人員——未參加統一業務培訓者,即未交納培訓費。
三、層層分紅,級別越高,分紅越多
但無論是“行長”還是最基層的“在編從業人員”完成的業績,都需要向所謂的央企及“權行普惠”總部上交一定比例。
以完成100萬元業務任務為例:
1、3萬元需上繳機構(也就是其宣稱的所謂國企);
2、剩余7萬元作為100%:
2.1 10%+12%即15400元為權行總部所得;
2.2 65%即45500元為區縣“支行”所得;
3、4.55萬元作為100%:
3.1若是行長業務提成就是100%,即4.55萬元;
3.2若是從業經理,業務提成40%,即18200元;
3.3若是合格從業人員,提成30%,即13650元;
3.4若是在編從業人員,提成20%,即9100元;
3.5 8%即5600元市場開拓獎勵,也就是開辦的所屬分行的業績分享獎勵。
3.6 2%即1400元為優秀運行年底業績獎勵。當然根據每人的業績能力,行長會為每人提供最優業務獎金方案。
4、(上述3.5中的8%)5600元作為100%:
4.1 60%即3360元為上述分行經理(即個人)分享業務所得;
4.2 40%即2240元為上屬分行分享業務所得。
律師說法:
這種模式一看就是圈套,涉嫌合同詐騙
對于“權行普惠”的盈利和分成模式,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李凌鵬律師表示,表面來看,如果公司業務利潤足以支撐這樣的分紅比例的話,也沒違反什么法律問題。
但問題的關鍵是,這家公司的利潤從哪里來?公司有沒有向欠債的人催收欠款?
如果沒有收回欠款,公司就沒有利潤來支付各層級的分紅。
以目前每經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包含債務人在內的當事人聲稱“權行普惠”并沒有認真調查債權債務的真實性,也沒有向債務人進行過催收。李凌鵬律師認為,由此可見其真實目的只是為了合同詐騙。
而其業務模式允許債務人也參與解債,比如:債務人欠債100萬元暫時還不上,卻要向“權行普惠”繳納60萬元(50%保證金+10%服務費)請求“權行普惠”一年分12期幫忙還債,這明顯是圈套。如果債務人有這60萬,為何不先還債權人60萬?
李凌鵬律師分析認為,如果“權行普惠”并沒有對債務人進行催收,也不在意債權債務的真實性,真實目的只是為了進行合同詐騙。其內部管理模式,則和傳銷“不重產品只重視拉人頭”類似。
追蹤債權人/債務人的出資流向,每經記者調查中獲得的維權人士銀行回單顯示,其資金流入的賬戶為權行普惠企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民普惠社區服務有限公司。分期償還權益的主體是深圳益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但每經記者發現,上述3家公司均無金融牌照。
而且據啟信寶顯示的工商資料,益順資管的經營范圍中,更是明確不得從事金融資產管理。
李凌鵬律師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合同詐騙罪:
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文中提的這些“解債”公司及其關聯的資產管理公司,沒有實際履行能力,部分履行(只代償了1-5個月),騙取咨詢費和保證金,李凌鵬律師認為已經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了。
至于今年1月10日給出的清退方案,李凌鵬律師認為,如果清退方案拖延解決,無法執行,只是緩兵之計的話,不影響它本身是合同詐騙的認定。
“解債”業務已引起監管關注
每經記者于2020年11月中旬在現場調查時看到,在“權行普惠”總部所在辦公樓通往其辦公室的電梯口斜對面公告欄,江北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張貼了《警惕債事化解服務 避免失財又增債》的風險預警提示,不過,該提示沒有點名“權行普惠”。
每經記者 易望奇 攝
每經記者 易望奇 攝
每經記者以解債人身份撥打了江北區金融辦值班電話,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已經聯合警方對權行公司進行驅逐,要求其停止經營相關業務,并且搬離江北區。
每經記者還以解債人身份前往江北區公安分局經偵部門報案,恰好遇到了來自貴州的5名受害者在報案。記者現場看到,該公安分局經偵部門已經受理了報案并制作了筆錄。
對于“權行普惠”事件的后續進展,每經記者將持續進行關注。
記者:易望奇 張祎 易啟江
編輯:易啟江
視頻編輯:朱星運
制圖:劉陽 易啟江
排版:易啟江 牟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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