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5-29 16:38:30
每經記者 朱萬平 每經編輯 陳俊杰
5月28日,備受外界關注的證監會禁止系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擬IPO企業的監管細則出臺。當日,證監會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2號》(以下簡稱《指引》)。該《指引》明確了5種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不當入股情形。而對符合監管范疇的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10年內都會受到監管;離職后至少2年內不得入股擬IPO公司。據悉,《指引》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已受理的在審企業將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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