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1-14 19:12:05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葉峰
1月14日,證監會就《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據悉,《暫行規定》共五章二十條,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1、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定義;2、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評估范圍、標準和程序;3、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附加監管要求;4、明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機制。
那么哪些貨幣基金可以被認定為“重要貨幣基金”呢?《暫行規定》提出的初評范圍包括:1、基金資產凈值連續20個交易日超過2000億元;2、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20個交易日超過5000萬個;3、中國證監會認為符合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特征的其他標準。也就是說,符合這些條件中任意一條的,就符合監管對于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的評估,并將有附加監管要求、風險防控和監督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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