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2-16 17:09:00
每經實習編輯 李澤東
據中國新聞網微博2月16日報道,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判決書顯示,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京東旗艦店運營部總監程野,利用其擔任“三只松鼠”鼠小野產品特種隊隊長和產品供應鏈中心辣條部負責人職務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程海兵、黃浩二人或者單獨授意供貨商提高供貨價,并從中索取回扣,共計5302377.7元。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判決書顯示,程野用違法所得購買寶馬牌轎車一輛(購買價值268000元)及在其妻子方某名下位于蕪湖市三山區房屋一套。最終,程野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程野,男,1991年11月16日出生于安徽省績溪縣,漢族,大學文化。2014年12月,被告人程野入職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案發后,公安機關依法扣押、查封被告人程野用違法所得購買的車牌為皖B×××**寶馬牌轎車一輛(購買價值268000元)及在其妻子方某名下位于蕪湖市三山區房屋一套(房屋建筑面積117.17平方米,總房款1141236元)。程野家人代其退出違法所得1178941.7元。
最終,程野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0萬元。
此外,黃浩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程海兵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國新聞網微博、裁判文書網報道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