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5-29 17:35:39
◎促進房地產開發投資健康發展,建立房地產項目前期審批綠色通道,及時啟動新一批次市場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上市供應,進一步縮短前期開發、拿地、開工、銷售全流程時間。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每經記者 包晶晶 上海報道 每經編輯 魏文藝
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千方百計為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復市。
在房地產方面,《方案》指出,促進房地產開發投資健康發展,建立房地產項目前期審批綠色通道,及時啟動新一批次市場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上市供應,進一步縮短前期開發、拿地、開工、銷售全流程時間。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地塊,加快建立線上交易機制,優化土地出讓條件,合理確定住宅用地起始價。
同時,《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
《方案》指出,促進房地產開發投資健康發展,建立房地產項目前期審批綠色通道,及時啟動新一批次市場化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上市供應,進一步縮短前期開發、拿地、開工、銷售全流程時間。新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可順延3個月繳納。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時,全力推動在建項目復工復產,指導建筑工地落實防疫措施,具備條件的項目做到“應復盡復”、保障在建項目連續施工。加大新開工項目協調力度,優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符合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合并編制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實行格式化審批、簡化審批流程、分期審批及供地等措施,促進新項目開工建設。
《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
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5月29日下午通過微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首先可以看到,上海房地產業在經濟增長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此次針對房地產行業推出了項目前期綠色通道,這在以往年份是沒有出現的,凸顯了房地產相關活動復工復產的急迫性。不過,購房者相關的優惠政策只是提到了支持剛需和改善需求的合理釋放,具體措施目前還未看到,預計下半年會有具體政策出臺調整。綜合來看,房地產政策的調整都非常即使和必要,對于盡快恢復上海房地產業和經濟都有積極的作用。
同時,《方案》提出,加強城市更新規劃編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年內完成中心城區成片舊區改造,全面提速零星舊區改造,年內新啟動8個以上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心城區舊區改造聯動政策推廣至五個新城,優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城市更新項目。健全住房租賃體系,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措和供應。完善住房租賃法規政策,加強住房租賃管理和服務。
《方案》指出,對公開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地塊,加快建立線上交易機制。允許受讓人申請延期繳付或分期繳付土地出讓價款。優化土地出讓條件,合理確定住宅用地起始價,降低商業辦公用房自持比例。
同時,《方案》要求,適當增加2022年度建設用地計劃,加大凈增建設用地指標,支持保障各區重點產業項目用地需求。按照各區2022年低效建設用地減量化任務提前下達建設用地指標,加大周轉指標暫借的支持力度。對于建設用地指標確有缺口的區,可由市級指標采由上海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商務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區政府等責任單位分別落實。
宋紅衛表示,土地出讓活動應該是最先恢復的非工業生產性活動,并且土地市場扶持力度非常巨大。在規模上,2022年土地出讓規模較去年有大幅的提升;在指標方面,即使建設用地有指標缺口,也可以市里直接供應,打破了以往指標計劃的限制。
“此次上海不僅允許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還降低了商辦自持比例要求限制。并且明確提出加快開發、拿地、開工和銷售的節奏,縮短全流程時間,住宅新開工項目配套費可以順延3個月。受疫情的影響,部分房地產活動更多的會依賴線上模式,這次明確提出加快建立線上交易模式,這對于以后土地出讓活動的推進有積極的影響。”
《方案》還指出,支持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進一步拓寬企業跨境融資渠道。進一步發揮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作用,遴選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等開展REITs試點,支持盤活存量資金用于新建項目。
《方案》指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等用人單位,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為2022年4月至12月,到期后進行補繳。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納入征信記錄。職工租住市場租賃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額從2500元調整為3000元。
根據《方案》,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2022年免除6個月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房屋、運營困難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對于商業綜合體、商務樓宇、專業市場、產業園區、創新基地等非國有房屋業主或經營管理主體,鼓勵引導向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6個月房屋租金減免。對符合條件的非國有房屋業主或經營管理主體,按照減免租金總額的30%給予補貼,最高300萬元,由各區政府負責實施,補貼資金實行財政預算總額控制,由市、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
《方案》還指出,因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申請減免2022年第二、三季度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從事國家限制或不鼓勵發展的產業不予減免稅。對房屋土地被政府應急征用的企業,可按規定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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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5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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