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0-08 20:18:06
每經記者 裴健如 每經編輯 孫磊
停牌一年半之久后,華晨中國(HK01114,股價2.35港元,市值118.56億港元)終于迎來復牌。
10月5日上午9時,華晨中國正式恢復交易,但復牌首日股價即暴跌63%,收于2.70港元/股;次日(即10月6日),華晨中國股價繼續走低,當日跌幅達16.3%,收于2.26港元/股;10月7日,華晨中國股價高開低走,一度大跌9%,但隨后回升,截至當日收盤,股價報2.35港元/股,漲幅為3.98%。截至10月7日收盤,華晨中國復牌三日股價跌幅已接近70%,為67.8%,市值縮水249.74億港元(復牌前為368.30億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0月1日,匯添富基金(即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基金估值調整公告稱,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13號)的有關規定,公司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決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對旗下證券投資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BRILLIANCE CHI(股票代碼:1114.HK)”(即華晨中國)按照4.38港元進行估值。而在停牌前,華晨中國的股價為7.30港元/股。這意味著,華晨中國的估值被下調了40%。
在全聯車商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總裁曹鶴看來,華晨中國復牌后股價持續低迷主要是受到了母公司華晨集團(即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重整的影響。“華晨(集團)重整還沒完成,對子公司的影響較大,之后華晨中國的股價可能不會有太大起色。”曹鶴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今年上半年收入下滑63.46%
公開資料顯示,華晨中國于1992年注冊成立,公司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交易。截至2019年12月31日,華晨集團為華晨中國控股股東,持有42.32%股本權益。隨后,華晨集團向遼寧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出售11.89%股本權益,并向全資子公司遼寧鑫瑞汽車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鑫瑞)出售30.43%股本權益。截至2020年12月31日,華晨集團及遼寧鑫瑞為華晨中國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30.43%。
根據華晨中國公告,按照港交所復牌指引,華晨中國于2021年4月委托第三方調查機構羅申美咨詢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申美)進行獨立調查,并分別于2021年11月和2022年8月發布了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顯示,自2019年起,華晨集團高層繞過上市董事會,直接指示華晨中國六家子公司進行未授權擔保、存款質押擔保,導致華晨中國與華晨集團及外部企業有高達526億元的未準確入賬財務往來。受此違規操作影響,華晨中國預計損失82.5億元。
與此同時,為了滿足復牌要求,華晨中國還連續補發了2020年年報、2021年中期報告和2021年年報。財報顯示,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華晨中國營收分別為31.23億元、21.42億元和5.58億元,同比分別下滑19.12%、31.42%和63.46%。
其中,今年上半年,華晨中國凈利潤為8.3億元,作為“利潤奶牛”的華晨寶馬雖為其貢獻了約23.8億元的凈利潤,但較去年的約81.4億元下滑了近七成。這意味著,扣除華晨寶馬的利潤貢獻后,華晨中國今年上半年的虧損約為15.5億元。
華晨中國上半年業績大幅下滑背后,一方面是華晨雷諾進入重整程序,華晨中國失去華晨雷諾的控制權,華晨雷諾的財務報表不再綜合入賬;另一方面,自今年2月11日起,華晨集團在華晨寶馬中所持股份已由50%變更為25%。
華晨中國復牌后,大和證券將其評級由“沽售”上調至“持有”,但目標價從每股4.9港元降至每股2.8港元;中銀國際則將華晨中國評級由“持有”降至“沽售”,目標價由每股8港元下調至每股4.5港元,相當于預測明年綜合市盈率3倍。
中銀國際研報認為,對于華晨集團,雖然承認寶馬合資公司的基本面和競爭力優于中國大多數其他合資公司,但仍有部分因素可能會阻止該股票的交易價格高于直接同業。例如,華晨寶馬的盈利和利潤率可能已于2021年見頂,未來幾年面臨下行壓力等。市場關注華晨中國的公司治理水平,可能會削弱許多投資者對其管理層和前景的信心。
華晨集團重整仍未迎終局
華晨中國股價低迷,正是進入重整程序近兩年的華晨集團尷尬現狀的映射。
今年7月20日,數度延期提交的《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重整計劃《草案》)進行了延期表決,但最終仍未獲通過。
據悉,截至2022年6月1日,共有6029家債權人向華晨集團管理人申報了債權,金額合計577.18億元;此外,還有債權人未申報債權(賬本記錄在案),共計132.94億元;以及無須申報的職工債權,共計7.86億元。三者合計717.98億元。
華晨集團等12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債權人會議(以下簡稱三債會)設立稅款債權組、有財產擔保債權組、普通債權組對重整計劃《草案》分組表決,另設出資人組對重整計劃《草案》中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進行表決。
其中,普通債權組表決同意重整計劃《草案》的普通債權人享有的表決票數共4052票,占出席會議的普通債權人享有表決票數的91.61%,已超過出席會議的享有表決權的普通債權人享有表決票的半數;其所代表的債權金額約為165.18億元,占普通債權總額的33.29%,未超過有普通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三債會表決通過。
華晨集團等12家企業管理人表示,為保障廣大債權人的根本利益,管理人將依法監督華晨集團等12家企業與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表決組的相關債權人進行協商。但截至記者發稿尚無最新消息釋出。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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