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 2023-02-17 22:08:21
相關征求意見稿下發逾半月時間,A股全面注冊制制度規則正式發布,全面注冊制時代來了。2月17日晚間,證監會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多項制度規則,滬深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中證金融、證券業協會配套制度規則同步發布實施。據了解,此次發布的制度規則共165部,其中證監會發布的制度規則57部,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發布的配套制度規則108部,內容涵蓋發行條件、注冊程序、保薦承銷、重大資產重組、監管執法、投資者保護等各個方面。
截圖來自證監會官網
當日晚間,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其中提到,將主板網上投資者新股申購單位由1000股調整為500股。
《實施細則》指出,在申購配售方面,將主板網上投資者新股申購單位由1000股調整為500股,與科創板保持一致。明確在網上申購倍數較高時,在確保較大比例新股向網上投資者發行基礎上,將主板回撥后比例上限從90%調至80%。根據發行數量差異,明確戰略配售規模與參與投資者家數安排。
據了解,滬市主板新股申購單位變更后,A股各板塊新股申購單位都將統一為500股。
證監會印發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顯示,完善重組認定標準和定價機制,上市公司為購買資產所發行股份的底價從市場參考價的九折調整為八折,進一步擴大交易各方博弈空間。
據悉,該《重組辦法》的修改系將科創板和創業板現行規定推廣至主板。
證監會修訂發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顯示,對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
證監會表示,完善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機制,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實現新股市場化發行。
另外,明確新股發行價格、規模主要通過市場化方式決定。發行規模較小的企業,繼續保留直接定價,新增定價參考上限。進一步完善詢價定價,優化網下投資者填報價格、最高報價剔除比例上限、報價信息披露、定價參考值、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等機制。明確可以對網下發行采取搖號限售或比例限售,進一步加大網下投資者報價約束。
當日晚間,深交所也就未盈利企業申請在創業板上市發布專項通知。
專項通知中主要有三個方面安排,一是細化未盈利企業行業范圍,包括先進制造、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創新創業企業。
二是明確未盈利企業上市條件,啟用“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上市標準。
三是做好相關規則銜接,《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中同步取消了關于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申請在創業板上市需滿足“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的要求。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409100706
2月17日晚間,證監會發文稱,《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責令回購辦法》)已于2022年4月28日證監會2022年第3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責令回購辦法》規定,股票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等證券發行文件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已經發行并上市的,證監會可以采取責令回購措施,但發行人和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明顯不具備回購的能力,或者存在其他不適合采取責令回購措施情形的除外。
為提升全面實行注冊制下主板股票交易監管透明度,維護股票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試點注冊制改革經驗基礎上,結合主板交易監管實踐,交易所制定發布《主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規定異常交易行為的類型和標準。明確五大類主板異常交易行為的定義、構成要件與量化標準(與創業板整體保持一致),明確主板異常交易行為的認定要求和調整機制,完善盤中虛假申報等部分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指標,在拉抬打壓類指標中新增反向交易情形,提升監管精準度和有效性。
二是強化會員客戶交易行為管理職責。要求會員及時識別、管理和報告客戶異常交易行為,并積極配合、協同深交所監管工作,共同維護主板股票交易秩序。對于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會員,可依規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三是明確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及從重情形。對實施異常交易的投資者可采取口頭警示、書面警示、約見談話、限制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將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列入重點監控范圍,明確可從嚴認定、從重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情形,著力防范交易風險。
2月17日晚間,中證金融發布《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轉融通業務規則(試行)(2023年修訂)》等規則,其中指出,轉融券費率差統一降至0.6%,取消轉融通業務保證金比例檔次最低20%的限制。
中證金融表示,本次發布的規則實現了全市場轉融券業務模式的整合統一,重點將科創板、創業板行之有效的轉融券優化措施推廣到主板,并為在北交所市場推廣預留了空間。大幅降低證券公司參與轉融券業務成本。
最后,退市標的證券的處理機制更加完備、靈活,增加了對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的業務處理規定;對涉及終止上市的標的證券,增加了協商提前了結的靈活處理方式。
(作者:馬換換 網編:董亮)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409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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