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6 22:47:14
每經記者 王海慜 每經編輯 趙云
近日,上海證監局在一天之內一連開出了5張罰單,涉及申萬宏源、申港證券、野村東方、民生證券4家券商的5位分析師,而被罰的原因大多與研報的質量問題有關。
除此之外,近期已有包括首創證券、山西證券、中原證券、太平洋等在內的多家券商同樣因為研報業務而收到監管的罰單。
近日,上海證監局在一天之內一連出具了5份警示函,涉及申萬宏源、申港證券、野村東方、民生證券4家券商的5位分析師,分別為申萬研究(申萬宏源子公司)的宋濤,申港證券的曹旭特,野村東方國際證券的章鵬,民生證券的鄧永康、余金鑫。
截圖自:上海證監局官網
總體來看,這些分析師被罰的原因大多出在研報的質量關上。宋濤的問題在于其署名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標題夸大、無法保證部分信息來源真實性等情形,不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中證協發〔2020〕76號)第十三條第一款、《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20號)第九條的規定。
曹旭特的問題在于其署名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無法保證部分信息來源真實性等情形,不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20號)第九條的規定。
章鵬的問題在于其署名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的問題,不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20號)第九條的規定。
鄧永康的問題在于其署名的某證券研究報告存在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未能保證信息來源合規的情形,不符合《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20號)第九條的規定。
上述問題歸結起來在于這些分析師發布的署名研報存在質量問題,諸如無法保證部分信息來源真實性、分析結論的合理依據不夠充分等都是共性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吃到罰單的分析師中不乏一些從業多年券商的行業首席,例如申萬的宋濤是多次上榜新財富最佳分析師榜單的明星分析師。他們本該對相關合規的要求爛熟于心,但實際卻仍然犯了一些不太應該犯錯誤。
相比上述研報質量的問題,余金鑫的問題在于作為證券從業人員,于2022年7月13日通過微信聊天方式向700余名客戶發送相關內容,并被轉發傳播,造成不良影響。該內容未形成研究報告,也未經其任職的公司審核。
關于分析師使用微信的合規問題,雖然今年來各家券商研究所都在加強規范 ,但是總有一些分析師為了能更多的“觸達”客戶、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而不惜試探合規的紅線。
近期,券商分析師、券商研報成了罰單多發地。5月以來,就有首創證券、中原證券、太平洋證券、山西證券、西南證券以及上述的申萬宏源、申港證券、野村東方、民生證券等近10家券商和相關分析師因研報發布的違規問題受到監管處罰。
從單家券商收到罰單的數量來看,西南證券、太平洋各有三張,首創證券、民生證券、山西證券各有兩張。
事實上,上述監管發現的諸多券商研報問題并非行業的一些偶然現象。
近年來隨著賣方研究大軍的持續擴容和行業內卷程度的加劇,賣方研究報告的總體數量越來越多,“高產”的分析師不在少數,但研報的質量卻難言跟著一起增長,不少業內人士也都看在眼里。
一位有多年買方從業經歷的人士此前曾告訴記者,“在券商研報中出現的一些比較具體的預測或者相關具體內容,通常是來自上市公司的口徑,而分析師在其中往往扮演的是上市公司‘傳聲筒’的角色。”
在他看來,分析師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行業常規,但也有把上市公司所傳播的不實信息寫進研報的風險。
某券商行業首席也向記者感慨道,行業內閉門造車式的現象越來越多了,“現在賣方業內充斥著大量閉門造車式的研報,分析師就像信息的簡單的搬運工,缺少有深度的、系統性的思考、研究。”
盡管《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中均規定,應對證券研究報告的引用信息和數據來源進行核實,然而在現實中,分析師在做上市公司、市場信息的“傳聲筒”“搬運工”的時候,可能會把“核實”二字拋在腦后。
此外,不少由首席署名的研報真正的操刀者可能是一些實習生、剛入行的新人,雖然首席會起到指揮、把關的角色,但研報的整體質量仍然無法得到完全保證。
上述積弊導致了有不少券商研報看起來內容有理有據,但是由于缺乏扎實的基礎調研,論證依據不夠充分,研報中一些浮于表面的內容自然經不起仔細推敲。
業內預計,上述一系列對研報業務的處罰來自于此前監管對于券商研報業務的專項檢查,而已經開出的十余張罰單應該還不是此次系列處罰的全部,接下來可能還會有一些券商和相關分析師會接到處罰。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19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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