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7 13:09:21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根據2022年報P21中的關于《報告期內電量電價情況》表格,為何最后一欄的售電價為何不等于各分部(水、風、光)銷售收入除以各分部售電量?
華能水電(600025.SH)6月7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水電銷售收入包含了對外取得的電力市場化交易委托代理服務費,此部分收入不以售電量為計算基礎,為全口徑反映公司收入情況,在填報《電量電價情況》表格時將此部分收入列入水電項目收入中,因此電價存在差異。公司所屬光伏電站根據實際投產情況,部分機組列入試生產運行,為真實反映報告期內光伏發電的電價情況,公司在填報《電量電價情況》表格時以不含試生產的收入及不含試生產的售電量為基礎計算光伏發電電價,因此存在差異。
(記者 王可然)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核實。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