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9 17:01:23
2023年6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南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2年,被告人陳家東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委副書記、地區行政公署常務副專員,福建省寧德市委副書記、市長,福建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福建省漳州市委書記,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林地審批、項目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15萬余元;2015年至2017年,陳家東利用擔任漳州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國有財產人民幣341萬余元;2013年至2014年,陳家東在擔任漳州市委書記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向開發商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國有財產損失1.9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陳家東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家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陳家東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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