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30 21:35:42
◎根據2023年6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21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每經記者 楊夏 每經編輯 張海妮
因未批先建被罰、因超標排放水污染物被罰;因部分處理設施停運排放大氣污染物被罰……2023年6月第四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20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2023年6月第四周收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21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6月第四周)
總體來看,2023年6月第四周,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信息共關聯到21家上市公司。其中,8家屬于國資控股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21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達247.9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記者注意到,本期煤炭行業(申萬一級行業分類)上市公司——山西焦煤(000983.SZ,股價9.1元,市值516.62億元)、永泰能源(600157.SH,股價1.42元,市值315.49億元)、兗礦能源(600188.SH,股價29.92元,市值1484.44億元)、大有能源(600403.SH,股價4.11元,市值98.26億元)的關聯公司涉及環境違法違規,相關公司合計被罰金額超過110萬元。
根據豫0327環罰決字﹝2023﹞3號文件,大有能源子公司義煤集團宜陽義絡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排放的水污染物,懸浮物污染物排放濃度日均值為110.156mg/L,超過排放限值(30mg/L),超標2.6倍,違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被處以罰金36.94萬元。
兗礦能源子公司兗州煤業榆林能化有限公司10萬噸/年DMMn裝置,部分處理設施停運排放大氣污染物,根據環境影響分析報告中滿負荷生產最大廢氣流量為40563標立方米/小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公司因此被處以罰款32萬元。
煤炭行業是我國能源行業的“壓艙石”,“雙碳”目標下,我國能源結構轉型不斷加速,對煤炭企業環保生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兗礦能源為例,公司在其《2022年度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中曾提到,“2022年,公司全年顆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學需氧量(“COD”)、氨氮排放量分別比監管考核指標少排放86.2%、71.3%、50.6%、88.9%和95.7%。”
但另一方面,公司的環境處罰仍未完全“清零”。年報顯示,公司2022年全年因環境問題受到行政處罰共計9起,合計罰款金額450.9萬元。
圖片來源:2022年年報截圖
兗礦能源2022年預計負債科目激增一倍有余,從明細來看,正是計提境內礦井計提復墾及環境恢復費用增長導致的。
圖片來源:2022年年報截圖
2023年6月第四周,數據庫收集到20家關聯企業收到與生態環境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等,涉及21家上市公司。
數據顯示,本期德聯集團(002666.SZ,股價5.17元,市值39億元)、永清環保(300187.SZ,股價5.82元,市值37.58億元)、中新集團(601512.SH,股價9.33元、市值139.85億元)子公司均因危廢品管理不當而被予以行政處罰。
長環罰字﹝2023﹞QK5號文書顯示,德聯集團子公司長春友馳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記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有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項,被長春市生態環境局處以罰款10萬元。
永清環保子公司江蘇永之清固廢處置有限公司,則因存在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的違法嫌疑,被洛陽市生態環境局宜陽分局處以罰款10萬元。
中新集團旗下公司蘇州市亨文環保水業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同樣被處以罰款10萬元。
對于生產企業而言,危廢品管理至關重要,管理不當除了對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也可能威脅到安全生產的底線。6月上旬,生態環境部就《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通知》提出持續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結果應用等要求。
近年來,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眾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黃燦、吳滟鵬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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