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06 22:31:06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近日,衛寧健康(SZ300253,股價7.73元,市值166.0億元)公告,于7月5日收到茂名市監察委員會的《立案通知書》和《留置通知書》,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周煒因涉嫌行賄罪被立案調查及實施留置。在這起行賄丑聞之前,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文書顯示,2009年8月~2012年8月擔任證監會創業板發審委委員的孫小波接受了多起賄賂,周煒即是行賄人之一。
有媒體關注到,此次實施留置的監察委在廣東茂名,雖然衛寧健康華南市場占收入的比例并不高,但該地區卻是其業務增速最快的地區,2020年以來公司多次中標廣東省醫療機構信息化項目,其中有不少項目是在茂名。今年廣東醫療反腐力度大,據不完全統計,年內廣東一批地級市醫院及區縣級醫院相繼有院長落馬,總計不下14人。
作為實控人、董事長,周煒被留置已經對公司產生了顯著影響。公司股價連續兩天(7月3~4日)大跌,導致公司市值縮水60億元;同時,公司召開臨時董事會并決定,由副董事長劉寧代為履行公司董事長、法代職務,以及代為履行公司董事會相關委員會成員的職責,同時授權副董事長代表公司對外簽署相關文件。鑒于行賄丑聞再次發生,同時結合公司股權結構,從更合理的公司治理角度出發,衛寧健康董事會在作出臨時應急處置的同時,也應當因事制宜,為董事會作出更長遠的安排。
衛寧健康股權較為分散,股東總數超過7.8萬人,周煒及其家人、與之結成一致行動關系的10個私募產品持股比例總和也不到20%。作為創始人和第一大股東,周煒家族的個人財富和衛寧健康的業績、市值高度相關,出任董事長能夠最大化其個人激勵,實現和其他所有股東的激勵相容。但這種激勵若不受約束,可能變成冒進甚至是突破法律底線行為。按照分工,董事長應當是“管資本”,代表股東利益對上市公司管理層實施監督,涉及具體經營業務,理應交給總經理等高管執行。行賄涉及利益交換,董事長親自下場插手所謂的具體經營本就是內部治理不完備的表現。若是總經理完全掌控日常經營,其行賄的動機相比實控人要弱得多,因為職業經理人的主要收入來自薪資,即便有股權激勵,其激勵金額也和實控人的財富波動不可同日而語。
當然,周煒涉嫌行賄也可能與上市公司無關,上市公司卻因此受累,這更不是一個其他股東愿意看到的結果。若與上市公司有關,因為其職位身份,周煒涉嫌行賄的行為還可能連累上市公司,比如在未來招標、接受特定訂單方面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對衛寧健康而言,董事會的改組應當予以認真考慮,即實控人未必一定是董事長,董事長同樣可以由第三方的職業經理人來擔任,實控人通過自己的投票權仍可以對公司發展方向施加巨大影響,并實現自己的目標。獨立的董事長能夠從更廣大股東的角度,管好更廣泛的資本,雖然這會產生一定的代理成本問題,但也規避了實控人過于冒進、對經營影響過大的風險。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