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19 16:02:21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請問董秘,貴司充電樁業務是銷售為主還是自己運營為主?如果兼而有之,占比分別多少?建議公司可以布局充電樁網絡平臺建設,不要僅僅做一錘子買賣。
金冠股份(300510.SZ)7月19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充電樁業務兼具充換電設備銷售及新能源場站運營業務,根據公司2022年年報披露數據,充換電業務當期實現營業收入2.22億元,其中充電換設備銷售業務當期實現營業收入1.75億元,充電場站運營當期實現營業收入4731萬元。公司已有自研開發的智慧云平臺,可將所有充電設施通過以太網或4G、5G 通訊方式,實現設備互聯互通,同時開放API 接口,實現平臺之間的數據打通。
(記者 尹華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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