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4 06:40:22
每經AI快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教育工作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于近日發布。根據《指引》,公募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不得違規承諾收益,不得進行誘導性宣傳。同時,公募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的投資者教育工作評估結果將作為監管評價、創新業務試點等工作的參考指標。 業內人士表示,《指引》從制度上建立了公募行業投教長效機制,提升了投教工作的體系化、科學化和全面化程度。下一步,公募行業將持續提升投教工作質效,不斷優化投資者服務,努力提升投資者的獲得感。(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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