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20 22:42:21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據介紹,證監會擬進一步對不分紅或分紅少的公司加強制度約束督促分紅,讓分紅好的公司得到更多激勵,同時也加強對超出能力分紅企業的約束等。筆者認為,強化上市公司分紅力度,有利于提升投資者獲得感。
證監會完善優化現金分紅監管制度,主要是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下簡稱《分紅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進行修改。
《分紅指引》第5條是指引上市公司分紅的一條核心政策,主要內容是董事會應當考慮上市公司現實情況,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區分不同情形,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包括“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百分之八十”等。這條規定對上市公司分紅還缺乏較強剛性約束力。
一是這條規定只是指引上市公司明確分紅政策,政策在執行落實過程中可能有偏差。二是上市公司到底處于成熟期還是成長期,筆者似未見到有可參照執行的剛性標準,即使出臺了也可由上市公司自定。三是該條規定屬于引導現金分紅、少用股票分紅,由于上市公司是否分配利潤、分配多少并不一定,大盤子都定不下來,即使規定現金分紅占本次利潤分配的80%等,意義也不大。
專家普遍認為,現金分紅應以公司自治為基礎,對此筆者也認同?,F在的問題是,分紅方案在提出和付諸股東大會審議時,大股東因為具有提案權以及投票權優勢,因此分紅方案更多反映的是大股東的意志。
上市公司穩定分紅對中小股東可謂無比重要。上市公司長年定期按照約定的分紅政策、盈利的一定比例分紅,紅利只與上市公司經營狀況等有關,不會因為管理層問題而有紅不分,掃除了現金分配方案的不確定性,有利于明確投資者的投資預期,投資者對股票的估值也相對比較容易。“真金白銀”流進股民口袋,有利于投資者應付資金需求、安排好日常生活,滿滿的獲得感也將極大提升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
上市公司分紅需要綜合考慮盈利、現金流、債務、成長階段等多種因素,公司情況各不相同,需要因企制策,需平衡大股東與小股東等方面利益,筆者認為其中關鍵,就是要充分體現中小投資者對分紅的意志。
筆者建議:上市公司在互動平臺可提出不同的分紅議案,由散戶投票選擇,票數最多的作為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分紅議案。投服中心也可通過征集投票權,提出分紅議案,對此議案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予以優先審議。股東大會審議分紅議案時,對社會公眾股東單獨計票,只有三分之二以上社會公眾股東同意議案,議案才算通過,否則要重新優化分紅議案并付諸表決。
至于上市公司超出能力大筆分紅,這應該不是當前市場主要矛盾,要對此類行為進行約束,關鍵要通過市場主體,監管應謹慎介入。大筆分紅對大股東、中小股東都有利,但卻可能損害債權人利益,上市公司分紅分成一個空殼,由債權人獨自承擔風險,顯然不妥。建議在《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債權人對有損自身利益的高分紅方案可提出異議,提交法院裁決,法院認為分紅違法違規可判決股東將分紅款退回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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