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5 16:40:37
每經AI快訊,9月25日,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公告,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 年7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本公司在該判決中所承擔的義務為: 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主債務的情況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且有權向主債務人迫償。即在債權人對抵押物行使優先受償權前,本公司無需承擔判項中的連帶清償責任。同時,目前該土地抵押物價值明顯超過主債務人所需承擔的應付款項,抵押物處置后足以償還主債務,因此可以合理預期本公司不會實際因該連帶清償責任而發生重大損失。綜上所述,本公司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且預計不會因該案件所涉事項發生實際重大損失。本公司近期生產經營、日常運營管理均正常,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本公司償債能力未受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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