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9-25 23:16:09
◎9月25日,華脈科技披露公告稱,上交所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胥愛民、時任總經理姜漢斌、時任副總經理王曉甫、時任財務總監黃揚武予以通報批評。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楊夏
9月25日,華脈科技(SH603042,股價19.92元,市值31.99億元)披露公告稱,上交所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胥愛民、時任總經理姜漢斌、時任副總經理王曉甫、時任財務總監黃揚武予以通報批評。
而事件的起因,竟是一起合同詐騙,而該事件也直接影響了華脈科技的業績數據。今年4月,華脈科技對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并公告。今年8月,華脈科技再發布公告對公司2022年半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
結合華脈科技對2018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以及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大致可以還原整個事件的過程。
據上市公司稱,2017年,其通過招投標流程取得了西安電信的手機終端業務訂單。在業務開展中,上游供應商由西安電信指定,貨物由供應商直發,公司指派專人對貨物進行驗收交付。
2017年6月2日,華脈科技全資子公司南京華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華訊”)同西安電信簽訂《采購合同》。同月,南京華訊向西安晴森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安晴森”)支付2732.54萬元購買了4500臺手機,西安晴森按合同約定將貨物運送至西安電信門口,由西安電信簽收。
此后,在西安電信辦公場所,華脈科技多次與時任西安電信企業管理部和法律事務部副總經理的林洋商洽蘋果手機采購業務。2017年9月8日,華脈科技與西安電信簽署了《采購合同》,合同約定,上市公司向西安電信提供1000臺iPhone 7S、2000臺iPhone 7 plus、4000臺iPhone 8。上述貨物由上市公司向西安電信指定的西安晴森購買。此后,上市公司陸續向西安晴森支付了4609.89萬元貨款。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西安電信《產品接受確認單》,確認收到7000臺蘋果手機。
但因遲遲未能收到上述兩筆交易的貨款,上市公司此后起訴了西安電信等。而實際上,上述交易實為合同詐騙。
相關裁決書顯示,西安電信稱,林洋通過盜蓋、偽造西安電信、天翼上海分公司印章等方式,同華脈科技簽訂了《三方協議書》《收貨確認書》等。同時,林洋將網上購買的手機盒子冒充真手機交由華脈科技和南京華訊驗收,同時安排他人冒充西安電信員工進行虛假驗收,并偽造收貨確認單,給上市公司等制造貨物已被接收的假象。
2019年1月,林洋涉嫌合同詐騙的刑事案件已由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受理,林洋已被逮捕。
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后,2017年年報中,華脈科技調減總資產661.14萬元,調減營業收入7043.76萬元,調減營業成本6347.82萬元,調減歸母凈利潤661.14萬元,分別占更正后金額的0.44%、6.68%、8.56%、9.88%。
2018年年報中,華脈科技調增歸母凈利潤661.14萬元,占更正后金額的6.37%;2017年至2021年年報中,分別調減應收賬款7829.14萬元、1648.24萬元、1648.24萬元、1413.24萬元、4315.17萬元,相應調整其他應收款等會計科目。
另外,華脈科技于2022年7月1日披露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稱,公司及南京華訊收到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書,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具有一定影響,公司近期將申請再審,但未提示判決結果可能導致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相關情況。
不過,2023年6月22日,華脈科技于回復函中稱,2022年底公司已放棄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并披露胥愛民、王曉甫系對相關事項負責的時任董監高人員。
根據終審判決書認定,華脈科技對案涉合同存在過錯,未能對合同履行盡到充分審慎注意義務,未能準確確認收入,導致多期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且公司系根據收到的終審判決書作出會計差錯更正,對公司前期財務數據有較大影響,但未在前期訴訟公告中及時披露相關不確定性,也未在放棄申請再審時及時披露會計差錯相關進展。此外,相關人員未勤勉盡責,對任期內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因此,交易所決定對華脈科技及胥愛民、姜漢斌、王曉甫、黃揚武予以通報批評。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黃鑫磊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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