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0-08 20:44:32
10月8日,冠農股份(SH600251,股價9.66元,市值75.06億元)公告稱,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最終,監管部門對冠農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21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劉中海給予警告,并處以75萬元罰款。相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的擬罰款金額,監管部門對冠農股份、劉中海的處罰有所減輕。
每經記者 范芊芊 每經編輯 董興生
距離冠農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已過去超5個月,如今,隨著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披露,針對公司虛增超20億營收的處罰最終落地。
10月8日,冠農股份(SH600251,股價9.66元,市值75.06億元)公告稱,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最終,監管部門對冠農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21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劉中海給予警告,并處以75萬元罰款。相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的擬罰款金額,監管部門對冠農股份、劉中海的處罰有所減輕。
經查明,冠農股份存在的違法事實包括,公司《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均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3.53億元,占2021年年度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8.14%;2022年上半年虛增營收17.29億元,占2022年半年度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51.64%。
至于虛增營收的手段,據披露,2021年,冠農股份子公司新疆冠農天灃物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灃物產)以修改原始單據等手段,將不符合總額法確認收入條件的皮棉貿易業務按照總額法確認收入。2022年,冠農股份關于2022年上半年部分皮棉貿易業務及軋花廠承包經營業務的會計核算存在會計差錯。
值得注意的是,經查明,2021年,冠農股份子公司天灃物產時任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王新存在負責組織天灃物產相關人員修改原始單據的行為,該行為與冠農股份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具有直接因果關系,是上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最終,監管對冠農股份給予警告,并處以210萬元罰款;對劉中海給予警告,并處以75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總經理、財務總監(2022年半年度報告編制期間任職)肖莉,時任財務總監(2021年度報告編制期間任職)莫新民和王新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上述罰款合計超400萬元。
圖片來源:公告截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比起8月披露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的擬處罰結果,對冠農股份的罰款從300萬元縮減至210萬元,對劉中海的罰款從100萬元縮減至75萬元。
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后,冠農股份和劉中海向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提交了申辯意見,請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申辯意見包括冠農股份和劉中海采取主動會計差錯更正等多種整改措施,保障上市公司內控合規平穩運行;從違法后果來看,案涉事項并未影響上市公司凈利潤,且案涉事項更正后對股價未造成大幅影響,社會危害程度不大。
記者注意到,在被立案調查前,4月21日,冠農股份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不符合總額法確認收入業務的對應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進行追溯調減。
此外,申辯意見中還提及,冠農股份和劉中海主觀惡性不大,并未組織、策劃或授意相關造假行為且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經對比證監會系統執法實踐標準,冠農股份和劉中海的處罰幅度偏重;劉中海近五年來取得的薪酬較低,無力承受該項罰款等。
最終,中國證監會新疆監管局經復核認為,冠農股份和劉中海在案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后能主動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并公告,積極采取多項整改措施,案涉事項并未影響上市公司凈利潤,存在依法從輕處理情節。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19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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