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08 12:53:58
◎羅普特因提前確認項目收入,虛增相關營業收入,被證監會處罰。羅普特及13位相關責任人被紀律處分,另外8名相關人員被予以監管警示。羅普特時任董事長陳延行、董事總經理江文濤等人被公開譴責,其他相關人員被通報批評。
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楊夏
11月8日,羅普特(SH688619,股價14.22元,市值26.68億元)披露,因通過提前確認項目收入,虛增相關營業收入,羅普特及時任董事長在內的13位有關責任人被紀律處分,此外,還有8名相關人員被予以監管警示。
此次羅普特被罰源于此前證監會的立案調查,根據調查結果,證監會曾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羅普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還對其他相關人員處以相應的罰款。
5月17日,中國證監會向羅普特下發了《立案告知書》,稱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11月1日,羅普特公布了立案調查的結果。經查明,2020年12月,羅普特就江西省撫州市金溪縣、貴州省都勻市、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等地3個項目與客戶簽訂3份供貨協議,合同金額合計2.42億元。
2021年,羅普特及全資子公司羅普特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6個項目以及貴州省都勻市項目與客戶簽訂3份供貨協議,合同金額合計1.49億元。
2020年、2021年,羅普特以發貨經客戶驗收時點為標準,對前述項目進行了收入確認。事實上,相關商品的控制權在羅普特確認收入時并未轉移至客戶。同時,除交付相關商品外,羅普特還須提供項目方案設計、組織項目施工、設備安裝調試等配套服務。
2020年、2021年,羅普特通過提前確認上述項目收入,虛增2020年營業收入2.14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34.65%,虛增2020年利潤總額1.46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81.21%;虛增2021年營業收入1.12億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5.42%,虛增2021年利潤總額2074.74萬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0.41%;虛減2022年利潤總額7310.09萬元,占當期披露金額絕對值的30.84%。
6月20日,羅普特曾發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會安全系統解決方案銷售”模式,即以項目最終客戶驗收報告時點為收入確認時點標準,對上述項目相關定期財務報表數據進行了更正。
因此,證監會也向羅普特及相關人員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綜上所述,羅普特通過提前確認項目收入,虛增相關營業收入,上述行為嚴重違反相關規定。
陳延行作為羅普特時任董事長,知悉前述業務及收入確認情況,簽字確認保證羅普特2020年-2022年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是羅普特2020年-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江文濤作為羅普特時任董事、總經理,籌劃、組織、實施前述提前確認收入行為,是年報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余相關人員也對上述事件負有責任。
因此,交易所決定對羅普特及時任董事長陳延行,時任董事、總經理江文濤,時任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成員陳碧珠,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余麗梅,時任副總經理、第二事業部執行總裁張翔,時任設計三院院長劉媛,時任獨立董事林曉月、陳旻,時任財務總監崔利予以公開譴責,對于時任董事馬麗雅、吳東、何銳,時任獨立董事邵宜航予以通報批評。
此外,上交所科創板公司管理部還決定對公司時任副總經理黃政堤、王彪、洪玉梅、吳俊,時任監事許坤明、黃輝明、葉美萍、周璐予以監管警示。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31518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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