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04 14:46:21
每經評論員 畢陸名
12月4日,寧波證監局網站披露了對博匯股份(SZ300839;股價:10.41元;市值25.58億元)及董事長金碧華、總經理王律、董事會秘書尤丹紅、財務總監項美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原因是該公司存在財務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和重大訴訟信息披露不及時的問題。這讓筆者不禁想問,博匯股份的信披能力到底過不過關?
據悉,博匯股份是一家專注于特種油品的研發、生產、銷售的現代化生產型企業,主要產品為重芳烴衍生品、基礎油、紡織油劑、橡膠增塑劑、瀝青等系列,公司還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然而,這樣一家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企業,卻在財務報告信披上出了大紕漏。2022年,該公司將原料出售給第三方,在客戶對原料進行加工后由子公司博匯化工品銷售有限公司購回進行生產,上述銷售與采購公司均獨立核算,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未做抵銷處理,直至2022年年報審計時才對上述業務的核算方式進行調整,導致營收和成本被虛增。直到2023年8月,該公司才披露了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對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上年同期數)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其中,分別調減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第三季度報告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1.93億元、2.94億元、4.98億元。這樣的財務數據,讓人不得不懷疑,博匯股份的真實經營狀況究竟如何?
不僅如此,博匯股份還存在重大訴訟信息披露不及時的問題。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該公司因合同糾紛等事項涉及多起訴訟,累計涉訴金額0.94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82%,但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訴訟事項。這樣的信息披露,更讓人質疑,博匯股份的風險控制能力到底如何?
筆者認為,寧波證監局對博匯股份及其相關人員出具警示函,是對其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一種監管措施,也是對其內部管理薄弱、有關人員勤勉盡責不到位的一種警示。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基本義務,也是投資者的基本權利。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直接關系到市場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也影響到投資者的信心和決策。博匯股份的信息披露違規,不僅損害了自身的信譽和形象,也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的秩序。希望博匯股份能夠吸取教訓,認真整改,規范信息披露,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恢復市場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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