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8 18:11:49
每經AI快訊,12月8日,浙江證監局發布關于對杭州巨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浙江證監局發現杭州巨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中,未對不同的私募基金單獨建賬。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杭州巨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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