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12 17:24:17
◎2023年12月8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出具判決書。判決結果顯示,韶山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三十萬元。對于一審判決結果,韶山公司當庭表示上訴。
◎根據此次判決,韶山公司被判與天潤園生命文化公司及曾聰育三方共同退賠各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1.53億元。
每經記者 李少婷 每經實習記者 于怡朗 每經編輯 梁梟
12月11日晚,福成股份(600965.SH,股價6.76元,市值55.34億元)公告,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刑事判決書和刑事裁定書,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韶山公司)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共同被告和判決對象之一。
判決結果顯示,韶山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三十萬元。對此,韶山公司當庭表示上訴。
2021年10月,韶山市公安局對韶山公司出具《立案決定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對韶山公司等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
根據鑒定報告,非法吸收存款案件合同總金額為1.94億元:合同主體為韶山公司的合同金額為6624.45萬元、合同主體為湖南天潤園生命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曾聰育控制的公司,以下簡稱天潤園生命文化公司)的合同金額為1.05億元、曾聰育(原韶山公司負責人)私刻印章非法簽訂合同金額為2385.86萬元,其中已返利金額為3946.88萬元。
2023年6月21日,韶山市檢察院將卷宗移送至韶山市人民法院,并提起公訴。
2023年12月8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出具判決書。判決結果顯示,韶山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三十萬元。包括原韶山公司負責人曾聰育、曾伏秋在內的其余多名被告也被判相應罪名。
對于一審判決結果,韶山公司當庭表示上訴。
11月24日,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出具裁定書,凍結被告單位韶山公司、天潤園生命文化公司,被告人曾聰育、曾伏秋、曾攀峰、唐伏安名下銀行存款1.92億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以上凍結期限為一年,不動產查封期限三年,動產查封期限二年。
據公告披露,截至目前,福成股份持有韶山公司80%股權,對韶山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凈值為1.37億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韶山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2.10億元,其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計提預計負債合計1917.63萬元。
根據此次判決,韶山公司被判與天潤園生命文化公司及曾聰育三方共同退賠各集資參與人的經濟損失1.53億元,其他各當事人均承擔一定金額退賠責任,同時判決有追繳其他人員其他款項,追繳款項作為共同退賠責任的一部分。
公告顯示,韶山公司當庭表示上訴,判決書亦未執行,裁定書所凍結各方當事人財產最終執行實際能夠退賠金額及各方當事人最終實際能夠承擔的退賠金額情況尚不明晰。
福成股份表示,根據目前判決結果,韶山公司將產生損失,對公司本期合并財務報表利潤產生負面影響,但對公司利潤影響的準確金額尚無法確定。
據2023年三季報數據,福成股份1—9月實現營業收入8.38億元,同比下降4.33%,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36億元,同比增長2.35%。
為了解當前韶山公司的經營狀況,《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今日(12月12日)向福成股份公開郵箱發送郵件并致電,但截至發稿時,郵件尚未得到答復,其半年報披露的董秘及證代電話也未能接通。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054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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