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8 17:53:57
安徽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安徽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安徽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與部分客戶開展的相關業務,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導致你公司2020年年度財務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9,197.16萬元,占當年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為2.22%,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虛增營業收入1,772.22萬元,占當年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為0.18%。你公司還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安徽證監局網站)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