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03 15:59:00
每經編輯 王月龍
1月3日上午,中國足協發布消息,表示重新開放職業聯賽俱樂部對一線隊在內的各級梯隊進行商業冠名權。
在今天上午發布的《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管理規定(試行)》中,涉及到多個新賽季聯賽的政策變化,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就是商業冠名權。在推行俱樂部中性名稱的政策后,冠名權的回歸意味著足協希望給俱樂部營造更為寬松的生存空間。
此外,冬季轉會窗,中超俱樂部可注冊外援不得超過6名。在冬窗和夏窗中,各中超俱樂部可注冊的外援數量累計不得超過7名。各中超俱樂部每場比賽同時可報名外援5人,上場最多為5人。租借到其他俱樂部的外援占用原(租出)俱樂部外援注冊名額。
堅持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
允許冠名名稱為企業或品牌名
據新華社,1月3日,中國足球協會發布了《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中國足協相關負責人接受新華社專訪,介紹了《規定》的出臺背景、主要變化和措施保障等。
足協負責人表示,2023年11月中國足協與中足聯籌備組在蘇州召開了2024賽季職業聯賽工作會議。會上,三級聯賽俱樂部和會員協會代表們討論了新賽季聯賽的相關政策,對俱樂部和球隊名稱方面的政策提出了需求和建議。
中國足協經過審慎研究分析,認為俱樂部要求完善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的建議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為支持俱樂部更好發展,促進職業聯賽長期、穩定發展,規范俱樂部和球隊名稱使用情況,于是制定出臺了政策調整方案。
足協堅持俱樂部名稱非企業化(中性名),在此前提下,允許俱樂部在2024-2028賽季對所屬球隊冠名。冠名對象必須具有合法資質和良好的社會形象。冠名名稱應為贊助商企業或品牌名稱,不包含商品或服務類別、組織形式等,且符合廣告法及行業管理相關要求。
此外,俱樂部所屬球隊不得接受俱樂部股東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包括與其相似的漢字或詞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煙草等贊助商的冠名。冠名內容應符合中國職業足球聯賽的整體形象和品牌戰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不得含有虛假、誤導性信息。一支球隊僅可接受一個贊助商的冠名。不同俱樂部的球隊不可被同一贊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冠名。
企業冠名回歸
“是為了支持俱樂部生存發展”
據北京青年報,事實上,隨著“金元退潮”,特別是在經歷了非同尋常的3個賽季后,國內相當一部分足球俱樂部陷入了經濟困境,欠薪等亂象此起彼伏,嚴重危及國內職業足壇生態。據中國足協、中足聯籌備組統計,從2018至2022賽季,中超、中甲、中乙三級聯賽已有44家俱樂部被取消相應聯賽的注冊資格,這一數字在國際足壇都是非常罕見的。
中國足協對于新版《職業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管理規定》的官方解釋是:“按照《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要求并兼顧我國國情及職業聯賽發展現狀,為支持俱樂部生存發展,促進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長期、穩定發展,規范俱樂部和球隊名稱使用情況。”
足協在此時此刻做出如此重大的規則調整,實際上也是為盡可能幫助有困難的俱樂部通過各種方式改善各自境遇,為聯賽可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在推行俱樂部中性名稱的政策后,冠名權的回歸意味著足協希望給俱樂部營造更為寬松的生存空間。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此外,據新華社,《中國足球協會男子職業足球俱樂部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及股權轉讓規定(試行)》中明確有條件接受異地遷移。取消對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即異地遷移)的限制,并增加對變更注冊會員協會的定義、流程及材料要求,明確俱樂部完成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變更;二是取消新升級俱樂部在升級一年內不得進行重要股權轉讓的限制;三是適度放寬對轉讓方、受讓方的資格審查要求,更好地適應俱樂部股權多元化改革的要求。
這項政策調整主要是考慮到一些俱樂部的現實狀況,使俱樂部獲得更多的支持與資源,讓俱樂部有更好的發展空間。
有球隊冠名費曾高達1億元
澎湃新聞曾報道,2016年,樂視體育CEO雷振劍首次公開透露,樂視冠名北京國安費用高達1億元人民幣。
2018年,斯威汽車成為力帆足球俱樂部贊助商,并取得球隊冠名權,使用近17年的“重慶力帆”隊名也因此改為“重慶斯威”。據斯威汽車相關負責人介紹,斯威汽車將連續冠名重慶力帆足球隊三年,贊助費為兩億元。
海報新聞曾報道,“北京國安”“上海申花”“河南建業”“山東魯能”“天津泰達”,這些叫了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的名字,在2021賽季中超開賽之前差點集體消失。
根據中國足協規定,2021賽季的中超、中甲和中乙各職業俱樂部名稱必須“去企業化”,采取中性名稱,否則中國足協不予注冊資格。彼時據多家媒體透露,北京中赫國安注冊了“北京FC”的名字,而廣州恒大淘寶可能使用“廣州華南虎”的名稱。
據北京青年報,中超的版權費、冠名商、贊助商都是聯賽重要的運營收入,各俱樂部的分紅也會受此影響。據業內人士透露,在金元足球時代,中超俱樂部平均分紅能達到4000萬元,如今僅剩800萬左右,下跌至少80%。
根據足協規定,中超每場比賽的贏球獎金限額是300萬元,也就是說,800萬的分紅還不夠發三場贏球獎。對于一些有資金漏洞的俱樂部來說,這筆錢無疑是杯水車薪。投資者也希望通過冠名實現部分廣告效應的回報,如今企業冠名回歸,或將重新吸引“金主”們支持中國足球。
編輯|王月龍 蓋源源 杜恒峰
校對|段煉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新華社、北京青年報、澎湃新聞、海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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