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09 23:24:47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編輯 文 多
百億市值的電子元器件分銷商深圳華強(SZ000062,股價10.56元,市值110.45億元)一直有分拆子公司上市的計劃,其控股子公司深圳華強電子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網站顯示公司簡稱為電子網,本文為加強區別,以下簡稱華強電子網)2021年6月向深交所提交了IPO(首次公開募股)申請資料,雖然在2022年12月已獲得上市委會議審議通過,但是截至2023年12月27日仍處于提交注冊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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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深圳華強主營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業務等,華強電子網則作為互聯網平臺向電子元器件產業鏈上下游提供全球采購服務,因此,在IPO過程中,“分拆必要性、合規性”“是否存在同業競爭”等問題引起關注。
此外,盡管公司致力于打造“產業互聯網平臺”,然而華強電子網全球采購服務的大部分收入(約九成以上)仍來自線下,因此,公司與其部分業務的“互聯網屬性”也成為問詢關注的重點。
過會一年仍未上市發行
據上市公司深圳華強2023年半年報,其在電子信息行業布局了三大板塊業務,分別是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電子元器件產業互聯網以及電子元器件及電子終端產品實體交易市場,其中華強電子網從事的是第二項業務。
關于股權關系,截至招股書披露,深圳華強直接持有華強電子網1786.52 萬股,持股比例為29.78%,通過全資子公司深圳華強電子世界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世界發展)間接控制57.46%股權,合計控制華強電子網87.24%股權,華強電子網的實際控制人則是梁光偉。
早在2020年9月至10月,深圳華強先后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華強電子網的分拆上市方案。深圳華強在分拆上市預案中表示,分拆上市可以強化公司及華強電子網各自的主業聚焦,進一步深化公司電子信息產業布局等。
對于分拆上市,資本市場也十分關注?!睹咳战洕侣劇酚浾咦⒁獾剑孕挤植鹕鲜幸詠?,在多次投資者交流會上,深圳華強的投資者都會詢問事項進展。最近的一次是在2023年11月15日的交流活動中,深圳華強介紹稱,華強電子網于2022年12月22日獲得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核通過,并于2023年9月4日向證監會提交發行上市的注冊申請。
事實上,截至2023年12月27日,華強電子網IPO仍在進程中,以此來看,在提出IPO計劃3年、過會1年后,華強電子網仍未實現其“上市夢”。
與深圳華強業務有區別
華強電子網與深圳華強的關系,一直受到交易所關注。首輪問詢時,交易所要求華強電子網解釋“關于分拆上市的必要性和合規性”;二輪問詢時,交易所要求解釋“判斷二者構成不存在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的依據”,并要求說明“避免上市后出現重大不利影響同業競爭的措施”。
華強電子網回復稱,深圳華強圍繞其所獲得授權代理的電子元器件產品線開展授權分銷業務,以代理muRata、紫光展銳、昂瑞微等主要品牌而享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主營產品突出。
而華強電子網全球采購服務利用采購服務系統及供應商庫、SKU(庫存保有單位)庫等數據資源為客戶提供不限品類、不限品牌、不限型號的電子元器件全品類的采購服務,無明確主營產品,本質是長尾現貨采購服務。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審核中心意見落實函中,深交所還要求說明重合客戶在向兩家企業采購時的主要區別、兩家企業針對市場需求采取不同業務模式的必要性等。
華強電子網介紹稱,電子元器件市場除了量產階段“計劃性強、可預測、大批量”需求外,因研發、試產、維修、臨時性缺補貨等情形產生的“小批量、多樣化、預測性弱、交付時效要求高”的長尾現貨需求,一直也是市場需求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柔性制造普及、定制化生產需求增加、國家鼓勵企業創新發展、國際供應鏈穩定性受到沖擊等因素影響,電子元器件長尾現貨采購需求日益突出,國內市場規模超千億元。
發行人已修改部分表述
另一引起交易所多次問詢的事項,是華強電子網的行業分類雖與“互聯網”相關,但其大部分業務收入來自線下。
招股書披露,2020~2022年以及2023年上半年,華強電子網主營業務收入分別是6.99億元、31.29億元、38.55億元以及8.53億元。在主營業務構成中,2020年仍存在少量授權分銷收入(4887.04萬元),自2021年起,主營業務只有B2B(一種電子商務模式)綜合服務。上述時間內,主營業務的九成收入來自全球采購服務,各報告期該項目收入分別為5.68億元、30.2億元、37.16億元和7.79億元。
面對二輪問詢,華強電子網在回復函中詳細介紹了2020~2022年線上、線下收入金額及占比情況。
首輪審核問詢函的首個問題便關注華強電子網的全球采購服務業務,要求解釋說明全球采購業務線上和線下銷售在業務模式、產品結構、客戶類型上的區別,相關產品主要為線下銷售的原因等。
第二輪問詢,交易所要求華強電子網說明判斷采購服務業務屬于互聯網B2B業務的充分性、合理性,說明選取行業分類的準確性。
在意見落實函中,交易所也要求華強電子網說明將全球采購服務業務歸類于“互聯網B2B綜合服務”業務的準確性、合理性。
綜合回復內容,華強電子網認為,線上線下業務收入占比并非判斷是否為產業互聯網公司的標準,產業互聯網公司根據不同客戶的特征靈活匹配線上或線下服務,更有利于提高效率。
華強電子網提到,公司是垂直于電子元器件行業的產業互聯網公司,客戶主要是終端廠商,考慮到大中型終端廠商客戶總體數量不多、長尾采購頻次高、采購品類多樣,且每次采購需要多輪議價,增值服務和個性化需求多,為有效提升服務效果和響應速度,公司通常在線下指定專人為其提供服務,因此線下收入占比較高。
此外,華強電子網還表示,全球采購服務盈利本質仍是“找貨”服務費,依賴于公司廣泛連接供需雙方的產業互聯網模式,公司借助互聯網信息技術進行供應商及貨源信息的搜索、評估、持續導入和數據化,積累了互聯網級別的供應商及貨源信息數據,并完成供應商多維度畫像的構建,逐步形成高效率、一站式、低成本、高可靠的平臺化采購服務能力。
不過,華強電子網也修改了部分表述,其在最后的落實意見回復函中明確:“現階段,發行人已經以多種方式與產業鏈上下游建立了廣泛的互聯關系,但服務兩端仍需較大比例的人工介入,線上銷售占比還不高,為了更準確地闡述發行人產業互聯網模式下的業務構成,發行人已將申報文件中的涉及收入分類的‘互聯網B2B綜合服務’表述修改為‘B2B綜合服務’。”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2023年12月25日和12月26日先后通過郵件及電話聯系華強電子網采訪,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相關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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