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0 08:36:35
每經編輯 段煉
連續六年財務造假,身負多重退市風險,老牌風電企業*ST華儀成為2024年A股退市首單。
1月9日晚間,*ST華儀發布公告稱,收到上交所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因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1元,已觸及交易類退市指標,成為2024年退市第一股。
上交所于1月9日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將于2024年1月16日終止上市暨摘牌。
*ST華儀自2023年12月26日開市起停牌,停牌前股價為0.37元/股,市值為2.81億元。截至2023年9月末,*ST華儀股東戶數為23481戶。
市場人士認為,*ST華儀觸及“1元退市”,證明市場化的退市機制發揮了作用,這是市場通過價格實現優勝劣汰的自主選擇,也是公司基本面的真實映照。
2007年就已登陸A股
連續6年財務造假
公開資料顯示,*ST華儀于2007年2月登陸A股市場,是我國較早進入清潔能源的民營企業。
早在2002年,*ST華儀(時名:華儀電氣)就已涉足風電產業,以整機制造為核心,逐步向風電場運營、運維、EPC總包、風電場項目開發等產業鏈下游延伸,初步形成風機銷售、風電工程總包和風電場運營運維、風場開發協同發展的格局。
但近年來,*ST華儀業績出現持續虧損。2022年期末,公司凈資產規模為-1.45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105%,公司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且截至三季報末相關財務指標未能好轉,很可能將在年報披露后觸及財務類退市。
Wind數據顯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前三季度,*ST華儀的歸母凈利潤分別為-8.36億元、-4.85億元、-1.36億元。
來源:Wind
此外,*ST華儀還涉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
2023年11月21日,*ST華儀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告知書》,2017年,公司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下稱“華儀風能”)對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風機銷售業務確認收入,并結轉相應的成本,涉及諾木洪、羅家山及澠池二期三個項目,上述事項導致華儀電氣2017年年度報告合并財務報表涉嫌虛增營業收入3.47億元,虛增應收賬款,并多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812.5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6699.05萬元。而根據其已披露的年報顯示,公司2016年、2018年、2019年三個年度均為虧損。
為準確核實上述事項,避免市場預期出現混亂,經監管督促,*ST華儀申請停牌,并會同時任年審會計師對相關財務數據進行逐項核實。經測算,公司2016年至2019年的歸母凈利潤均為負,可能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上交所也同步啟動了針對*ST華儀財務造假的紀律處分程序。
原控股股東侵占資金約20億
原實控人被罰60萬并終身禁入
此外,自*ST華儀2019年曝出實際控制人通過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方式侵占公司資金共計約20億元至今尚未解決。根據此前公告,截至2023年12月22日,*ST華儀存在華儀集團(*ST華儀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占用余額為19.34億元,違規擔保余額為1.81億元。由于華儀集團目前處于破產清算階段,已根據《破產分配方案的執行方案》完成財產分配,對*ST華儀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等一系列問題存在難以化解的風險。
2021年6月8日剛收獲漲停板的ST華儀當日盤后公告,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據此,該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陳道榮父子在內的19位高管均遭到監管處罰。
浙江證監局指出,經查明,ST華儀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情況、未披露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況等違法事實。
具體看來,2017年至2019年,ST華儀通過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華儀集團”)實際控制的樂清市合頤貿易有限公司、浙江伊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賬戶及部分員工個人賬戶走賬,通過多道劃轉,最終將上市公司資金轉至華儀集團及其關聯方。上述行為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累計發生額23.2億元,余額11.41億元。
其中,2017年資金占用發生額2.52億元,期末余額2.52億元;2018年資金占用發生額13.33億元,期末余額6.56億元;2019年資金占用發生額7.35億元,截止調查日余額11.41億元。直至2019年11月25日,ST華儀才發布《關于公司違規擔保、資金占用等事項的公告》,披露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ST華儀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臨時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和2019年半年報中如實披露。
其次,ST華儀及其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浙江華儀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為華儀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累計擔保金額10.875億元。其中,2017年擔保發生額2.58億元,2018年擔保發生額8.295億元。ST華儀上述擔保未經股東大會審議,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臨時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和2019年半年報中如實披露。
此外,2018年及2019年,ST華儀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合計4.94億元:2018年涉及金額3.07億元、2019年涉及金額1.87億元。其中,包含于前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的金額2.36億元,其余用于該公司歸還借款及日常經營支出。ST華儀未按照非公開發行方案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資金,未經股東大會審議而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其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專項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董事會及監事會資料、公司自查報告、審計機構核查報告、相關人員談話筆錄、擔保協議、銀行資金流水、財務憑證等相關證據證明,足以認定。鑒于此,浙江證監局確認,ST華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了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上述違法事實確認后,浙江證監局對ST華儀及19位高管給予警告和相應罰款。
浙江證監局認定,ST華儀實控人陳道榮父子三人均為上述違法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其中,陳道榮籌劃、授意并指揮他人從事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及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等多項違法行為,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所述的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陳道榮長子、ST華儀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陳孟列知悉、同意并參與了上述資金占用及違規擔保等事項,對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陳道榮次子、ST華儀董事陳孟德在任期內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承擔保證責任,是ST華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就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陳道榮(時年65歲)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孟列(時年37歲)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并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孟德(時年34歲)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隨后,公司控股股東由華儀集團變更為樂清市聚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實控人也發生變更。企查查顯示,該合伙企業背后最大合伙人是央企東方資管。
編輯|段煉 蓋源源
校對|陳柯名
封面圖片: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上市公司公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第一財經、界面新聞、公開資料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