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1 23:03:43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魏官紅
1 月 10 日 ,新 亞 制 程(SZ002388,股價5.30元,市值27.16億元)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新亞制程被立案的原因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同日,浙江證監局對新亞制程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深交所也對新亞制程發出《關注函》。
“公司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上述事項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新亞制程表示。
多項信息披露有問題
據浙江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新亞制程有多項信息披露存在問題,其中有兩項與其原控股股東有關。
第一是資金占用事項。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1月16日期間,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力達集團)為新亞制程時任控股股東,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新力達集團為新亞制程持股5%以上的股東。
經調查,在上述期間,新力達集團以發放保理款名義劃轉新亞制程款項供新力達集團及其關聯方使用,上述事項未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相關資金占用款項已歸還。
第二項是原控股股東股份質押信息披露不準確。
經調查,新亞制程未在2022年2月3日及時跟進并披露時任控股股東新力達集團的股份質押進展,且在2022年11月23日的相關公告中股份質押起始日信息披露不準確。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新亞制程還存在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和部分主營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不恰當等問題。
在2022年年度報告中,新亞制程針對深圳市新中教系統集成有限公司的業務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
新亞制程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按照業務實質對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三季報部分主營業務采取凈額法確認收入,導致新亞制程披露的2021年年報、2022年年報、2023年三季報同時多計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原實控人被立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新亞制程還存在2022年年度報告部分信息披露不準確的情況。
據浙江證監局調查,一是主營業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新亞制程的電子制程業務實際主要為以銷定產的電子信息產品銷售服務,但新亞制程在2022年年報中營業收入構成以及營業成本構成中均以“電子制程行業”進行分類,未對其業務實質進行準確描述。在2022年年度報告中,新亞制程“主要經營模式”的“采購、銷售模式”部分表述及“營業收入構成”“營業成本構成”部分信息披露不準確。
二是新亞制程2022年年度報告第六節重要事項第二點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數據披露不準確。
三是新亞制程在2022年年度報告第七節股份變動及股東情況中披露公司每股收益披露不準確。
同時,浙江證監局對新亞制程相關時任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2024年1月10日,新亞制程的原控股股東新力達集團及原實際控制人徐琦,收到了浙江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原因是資金占用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股份質押進展未及時告知新亞制程。
記者注意到,浙江證監局決定對新力達集團、徐琦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證監會對新亞制程和其原實際控制人徐琦立案調查,原因為“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1月10日晚間,深交所也對新亞制程下發《關注函》。深交所稱,本所對上述事項表示高度關注,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涉嫌存在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后續本所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果,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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