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2 21:32:45
每經記者 涂穎浩 每經編輯 張益銘
據媒體報道,2024年1月5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承興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羅靜等人上訴,維持原判。其中,羅靜獲無期徒刑,她的妹妹羅嵐獲刑十七年六個月。
2022年11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羅靜犯合同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010萬元。被告人羅嵐犯合同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010萬元。其他10名涉案承興系員工分別獲三年四個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最新公布的“承興案”二審結果不變。一審判決書顯示,羅靜控制的“承興系”公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供應鏈貿易,以應收賬款為底層資產,騙取湘財證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眾信在內多家機構的融資款。截至案發,共計騙取300余億元,實際造成88億余元損失。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41054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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