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6 18:31:57
每經AI快訊,應急管理部日前公布了《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全文共計24條,明確了事故發生單位和主要負責人的范圍,對人員“上一年年收入”做出明確的規定,對“遲報、漏報、謊報和瞞報”事故做出明確的界定。對罰款的適用,區分不同的情形做出處罰機構、金額的規定。 針對不同情形,《規定》明確了裁量基準。 如隱瞞已經發生的事故,超過規定時限未向應急管理部門、礦山安全監察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經查證屬實的,屬于瞞報。 規定針對遲報、漏報、謊報也都進行了明確。(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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